财政部就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2008年08月06日20:53 来源:新华社
2008年下半年,财政部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北京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当地组织采购2009至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并对新一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的具体事项提出了要求。日前,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有关定点饭店政府采购的范围和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定点饭店,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提供出差住宿和会议接待,也就是经常说的“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财政部组织开展的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主要是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北京地区、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当地的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的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在县级城市是否采购定点饭店,由各省财政部门确定,我们不作统一要求。
各地区定点饭店政府采购的方式,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和有关的程序组织采购工作。各省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政府采购机构开展具体采购工作。
问:实行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应当是在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方面的一个转折性的改革,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革?
答:实施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就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在定点饭店住宿,组织会议也必须在定点饭店召开,这是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支出管理模式改革的一次探索和创新。
2007年10月,财政部正式确定了2007至2008年定点饭店名单,合同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这一轮的定点饭店体现了数量适当、档次适中、价格优惠的原则:从数量看,在各地级市共确定了2600余家饭店,基本满足了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的需要;从档次看,定点饭店以二星级、三星级饭店为主,并有一定数量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也获得了定点饭店的资格;从价格看,所有定点饭店的住宿费、会议室租金等协议价格都相当于或低于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部分地区的协议价格甚至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半,充分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为了满足单位和个人查询定点饭店详细信息的需要,方便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会议费的报销手续,财政部建立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编辑出版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目录》。
问:2009至2010年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与上一轮政府采购工作有哪些不同?
答: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有关定点饭店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定的规定,今年下半年在各地组织开展2009至2010年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新一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除了对一些具体操作细节作了修改和调整外,有关的原则和规定没有变化,仍然执行三个管理办法的规定。
主要的修订部分有:一是对定点饭店的协议房间数量上作了具体要求,会议定点饭店必须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出差定点饭店三星级及以下的须提供全部客房,四星级及以上的须提供70%以上的客房,以进一步规范定点饭店的行为,提高定点接待能力;二是对具备条件的饭店增加了打印“电子结算单”和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求,使各单位在出差住宿、会议消费后有统一标识的消费单据,增强了与财务报销制度的衔接,有利于定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问:饭店申请定点资格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
答:定点饭店的资格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认的。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部委托国管局在北京地区、委托各省财政部门在当地组织开展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并对采购结果审核确认,由国管局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与饭店签订定点协议并实施管理。申请定点资格的饭店,要关注当地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当地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参加投标。中央单位在京外的宾馆、饭店及内部招待所等,应参加所在地组织的政府采购。各地政府在京的宾馆、饭店及内部招待所等,应参加国管局组织的政府采购。
问:上次政府采购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这次政府采购的是“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有什么区别吗?
答: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制度改革是从中央国家机关开始推行的。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也参照中央的管理办法推行差旅费、会议费改革,并实施了本地区的定点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出省的公务活动要求使用中央级定点饭店。为了能够达到定点管理工作上下结合,全面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共同实施定点管理工作,我们认为,使用党政机关定点饭店的名称,更具有普遍性。从长远来看,定点饭店管理工作应当做到全国一盘棋,我们希望能够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起本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机制,而地方各级政府确定的定点饭店,能够按照同一价格,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出差和会议接待。
在已经实施本级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的地方,我们要求在新一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时,可以考虑将地方本级的定点饭店作为中央级定点纳入统一管理,以当地财政部门定点饭店的采购价格作为中央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
问:对定点饭店的接待质量,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和监管手段?
答: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定点饭店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出差和会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建立了定点饭店管理员制度。由国管局和省、市两级财政部门,指定人员担任管理员,负责定点管理工作。对定点饭店接待质量的日常考核和监管,主要依靠省、市级管理员完成。
同时,为有效监督定点饭店的行为,在新一轮定点饭店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建立从下至上的逐级投诉处理机制,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公布各级定点饭店管理员的投诉电话。党政机关出差、办会人员在遇到需要投诉的事项时,可即时向定点饭店所在城市的市级定点饭店管理员或省级定点饭店管理员投诉,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直接向财政部投诉。省、市级定点饭店管理员接到违约投诉后,经核查属实的,对该定点饭店进行警告,经两次警告仍出现违约的,取消该饭店定点资格,并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进行通告。(记者罗沙、韩洁)
(责任编辑:刘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