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税收业务咨询沟通平台的意见(参考)
青国税发〔2011〕141号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促进规范发展的工作意见》(青国税发〔2010〕162号),切实提高青岛市注册税务师行业(以下简称注税行业)整体执业水平,帮助其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加大税务机关对注税行业的服务力度,现就建立注册税务师税收业务咨询沟通平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税收业务咨询沟通平台的作用和意义
注税行业作为税务征管体系和纳税服务体系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税务机关加强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是注税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
注税行业是连接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桥梁和纽带,同样也是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参与者、宣传者、监督者,在“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原则下,承担着依法开展业务、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税务机关是否能够依法征税、纳税人是否能够依法纳税的重要职责。
要提高注税行业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就必须保证注册税务师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信息和各项法律法规,就必须保证注册税务师在涉税服务中遇到问题和疑点时能够及时得到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答复,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准确、有效、周到的服务,切实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协税护税的社会职能。
二、组建税收业务咨询沟通平台的参与单位和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组建税收业务咨询沟通平台,由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牵头,两局相关业务处室、信息中心、12366在线服务中心和办公室承担具体的政策咨询答复、疑难业务问题的研究解决和网络功能开发等项工作,保证解决答复问题的时效性、便捷性和执行政策的准确性。
三、沟通渠道及具体办法
税务机关通过多个渠道搭建注册税务师税收业务沟通咨询平台。注册税务师要加强自身执业能力的培养,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能够自行解决答复的业务政策问题尽量自行解决答复,自行解决答复不了的可以把有关问题汇总后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是通过各基层局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受理常规性的政策咨询业务,特别是涉及到当地具体的税收政策业务。涉及国税的政策可以通过国税网站“税企邮箱”、“纳税咨询”等渠道获得帮助;涉及地税的政策可以通过地税局网站“征纳互动平台”、“在线访谈”等进行咨询;
二是通过税务机关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除了为包括注税行业在内的广大纳税人解答税收业务政策和法律法规咨询外,为提高服务力度,税务机关专门为注税行业公开12366纳税服务专家咨询电话,由专家直接回答有关政策业务问题;
三是如果涉及税务机关多个业务部门,有多项业务、多项政策问题需要解决的,或涉及国、地税局需要协调共同解决的,应当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送书面报告、发送传真等形式上报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由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协调市国、地税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召开税务机关业务专家、骨干与注册税务师见面会或工作讨论会,集体会诊,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对于注册税务师提出的问题,税务机关能自己研究解决的,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或政策法律争议比较大的,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在时限内做出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同时,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也要为国、地税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起到牵头作用,组织注册税务师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四是税务机关将通过改进外部网站功能加强与注册税务师的沟通,如专为注册税务师开通在线答疑服务功能,通过网络提供更加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今后税务机关还将为注税行业拓宽网络服务渠道,各税务师事务所通过网络服务渠道可以在线为所有的客户开展咨询服务,提高服务的手段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建立税收业务咨询沟通平台是税务机关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利用好这个平台,发挥好这个平台机制,对于维护税法尊严,提高纳税遵从度,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全法权益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广大注册税务师更要主动、自觉地学习税收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培养一支专业化的政策法律研究队伍,提高行业整体的执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税收业务咨询沟通平台,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进行业务指导,是今后税务机关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单位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协调此事,明确职责,把咨询沟通平台建设好、利用好、宣传好、推广好,为提高社会税法遵从,推动税务机关两个核心业务的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青岛市基层税务机关咨询服务电话
2.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家电话
3.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家电话
4.注税行业政策业务咨询需求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