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会计所做强做大资金申报办法发布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陈丽君 日期:2013-03-28
为落实《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鼓励扶持项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支持措施》中涉及的会费返还、资金奖励、专项资助等扶持措施的申报,具体包括承接大型银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多元化经营、走出去、形成会计服务产业集群4个重点方向。
(一)鼓励事务所承接大型银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业务
对于大型银行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并且其同类客户数量保持同步净增的事务所,经申请认定,其来自于上述新增客户年报审计业务收入上交中注协的会费,3年内给予其50%的返还。
(二)鼓励事务所多元化经营
事务所在全国首次开发承接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型业务,取得较好社会效应和行业业务拓展带动示范作用的,经申请认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事务所走出去
事务所每在一个国家和地区自主设立分支机构,实现品牌统一,正常开展业务,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人事等重大事项决策和质量控制等具有控制力,经申请,给予25万元的资助。对单个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资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事务所以自主品牌参与权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排名进入全球前20位,并且国内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事务所加入国际排名前10位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成为其成员所,并且在本国际网络排名进入前10位同时担任本国际网络高层决策机构成员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四)鼓励形成会计服务产业集群
省级财政部门设立有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经申请,中注协一次性给予省级注协5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申报办法》还对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