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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施行!国务院办公厅作五项重点部署!

新证券法施行!国务院办公厅作五项重点部署!



中国会计视野  

2020.3.3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做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新证券法落地事关1.6亿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围绕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快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等事项,《通知》作出重要安排。

《通知》提出以下重点工作
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
研究制定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总体方案
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
完善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程序
加大对欺诈发行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
妥善推进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
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注册制的稳步推进,新证券法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升中长期市场风险偏好,提升治理优秀公司的溢价。



重点一:充分认识证券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本次证券法修订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要不断提高证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能力。

图片来源: 中国政府网

中信证券认为,在改革节奏上,预计创业板注册制或已临近,但向主板市场的推广或仍需等待有关条件的成熟。新法为退市制度改革预留了空间,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健全退出机制”的部署,预计退市制度改革将在2020年提速。证监会为适应新法或将对现行制度体系做系统性梳理,也值得关注。

重点二: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

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分析人士认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目前来看已经受住市场考验,为注册制推广积累了经验。


图片来源: 中国政府网

全面落实注册制是新证券法实施的重中之重。关于注册制推行节奏,此次《通知》再次明确要“稳步推进”。

“新政策推行要积极稳妥有序,注册制改革的相关制度在推广前,草案需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反馈采纳与否的结果与理由,这有助于有效化解风险,稳定投资预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为注册制推广积累了经验。

“首先,可借鉴科创板经验,推出符合新兴行业公司的多重上市标准,便于更多优质公司上市,也为创业板市场增添活力;其次,注册制配套退市制度的改革将优化市场供给结构,有助于遏制炒壳乱象;再者,要完善市场化定价,实现估值合理化。”招商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夏建议。

重点三:依法惩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欺诈发行是证券发行市场的毒瘤,不仅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的稳定,还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从新证券法内容来看,对欺诈发行的处罚并不限于2000万元的顶格处罚,而是打出组合拳。

罚没措施方面,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做出明确规定。


图片来源: 中国政府网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做出如下规定。


图片来源: 中国政府网

重点四: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根据《通知》,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稳妥推进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制度,推动完善有关司法解释。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完善有关规则,明确信息披露媒体的条件,做好规则修订前后的过渡衔接,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新证券法探索了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不仅对证券违法犯罪将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也会有效引导投资者主动维权、积极维权,将有利于投资者的成长与成熟。

重点五:加快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通知》指出,证监会、司法部等部门要对与证券法有关的行政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有关部门要对照证券法修订后的新要求,抓紧组织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做好政策衔接。

证监会2月21日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


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2月29日,证监会就《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备案规定》共20条,主要规定了备案主体、备案范围、备案时点和备案程序。


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林认为,新证券法表明了提升证券市场化程度的决心,因此许多原有规则应随之调整改变。当前,应依据市场化方向,渐进和逐步修改现有部门规章,在此过程中逐步向市场化迈进。

有利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分析人士认为,长期来看,随着注册制的稳步推进,新证券法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升中长期市场风险偏好,提升治理优秀公司的溢价。

东北证券研报分析,从历次修订后的市场表现来看,万得全A在修订实施后的1个月、3个月、3个月平均涨幅分别为7.29%、8.75%和14.58%;上证综指在修订实施后的1个月、3个月、3个月平均涨幅分别为6.47%、7.66%和13.17%。行业表现居前的是有色金属、休闲服务、计算机、传媒、通信。

国盛证券指出,A股历史上两次重要的制度建设都是在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转折时点上提出的,一次是2004年宏观经济严重过热,“国九条”的提出主要解决了股权分置的问题,第二次是2014年三期叠加增速换挡,“新国九条”着力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注册制改革。回首过去,这两次制度变革既完善了资本市场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又带来了股票市场的牛市行情,更是实现了经济的平稳过渡。展望未来,新证券法在多个方面的修订与完善将使得资本市场进入到一个新的时代,证券市场能以更加健康、成熟的方式持续壮大、不断发展。

中信证券预期,创业板注册制推出后,整体发行节奏可控,不会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冲击。预计壳公司的价值将大幅缩水,A股市场的大小分化可能会更加明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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