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进入“合成”新阶段
来源:《瞭望》 作者:《瞭望》
时间:2021-04-17
税收,一头连着“政”,一头连着“民”。税收征管改革既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建设,更是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十四五”时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如何发力?有哪些重点要点?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顶层设计出炉。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认为,《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意见》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总体规划,还是继2015年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之后,我国税收征管领域的第三次大变革。
“这次改革的特征可概括为‘合成’。”王军表示,这将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
从合作、合并到合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大局,长远擘画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全面加强合作,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税收征管体制迎来了新时代第二次变革: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随后,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重新成为一家的国税地税开始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院”建设,逐步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征管体系;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改革走向“合成”阶段。
“合作”为“合并”打下基础,“合并”为“合成”创造了条件。六年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改革遵循客观规律,紧贴税收实际,环环相扣,步步深入。
“十四五”开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势在必行。《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并明确改革时间表: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按照《意见》规划,改革后中国税务将实现“三大新转变”,即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转变,这些转变都是空前的。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说,为此,改革将从“6个有”发力:
治税有数,全面推进税务执法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着力解决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和大数据要素驱动发挥不充分问题;
执法有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着力解决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精确度不够等问题;
服务有效,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着力解决税费服务实效性、便利度、精细化不够等问题;
监管有方,精确实施税务监管,着力解决监管方式不精准、一些领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共治有为,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共治合力、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组织有力,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着力解决纵向各层级和横向有关部门职责不够优化等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新转变的背后,依赖于《意见》突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抓住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牛鼻子,夯实税收治理信息基础,助推税收大数据的利用,进一步提高治税水平。
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便利化服务,是税务改革的关键。具体而言,此次改革将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哪些优质高效的服务?
便利多了,优惠享了。“应享未享”纳税人中,有的是由于不了解政策或者嫌麻烦而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将推动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并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
材料薄了,负担小了。改革将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和互联互通,最大化减少信息藩篱,让纳税人缴费人从点点滴滴中感受办税缴费新变化、新体验。
网上办了,不用跑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总局提出“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系列举措,第三方调查显示,“非接触式”办税的满意度达97.3%。税务部门将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让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成为现实。
环节少了,效率高了。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效率持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压减办税次数和时间,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办税便利的获得感。
个性化了,体验强了。整合完善12366热线服务功能,建成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集网络咨询、人工智能和云技术于一体的综合型互动服务平台,到2022年能够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
维权快了,关系好了。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保证纳税人缴费人顺畅、有序地行使救济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税收管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意见》反映出我国进一步形成便利纳税人的税收治理观,展现了我国较强的现代化数字治税的水平,更反映出“十四五”时期我国依法治国、协同共治的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得以全面提升。
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税收征管的描述,简短又意蕴深远。
这是“智慧税务”首次写入规划纲要。
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改革顺利完成后,税务部门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上线,全面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让税收征管有了更有力的抓手。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智慧税务建设必不可少。夯实税收治理信息,是迈向智慧税务的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
据悉,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各级税务局形成了2万多篇有分量、高价值的税收分析报告,有效服务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发票电子化改革是突破口。2020年12月21日起,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11个地区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2021年1月21日起,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国。
按照《意见》的规划,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冰洋表示,电子发票是基础,要实现税收征管的智能化,还需要协同推进其他工作。比如,推进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当前各地都在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部分专门设立数据管理局,但要真正破解“数据孤岛”,让各部门各领域数据帮助科学决策,需要费不少功夫。
《意见》提出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25年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
以智慧税务为基础,改革将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的同时,实现科学精确执法。
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坚决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截至今年2月底,我国已经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今后税务系统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推进精准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
《意见》指出,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饶立新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从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等方面出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政策等措施加以防控,持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另一方面,实现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有助于推进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精细服务。
“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说,其特点是:需求响应更加及时,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全面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功能,2022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逐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21年基本实现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今年,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是落实《意见》关于“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比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务院部署,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各地税务机关在“春风行动”中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精准推送、滴灌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税务部门在开年就推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其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的重要内容,表达了将人民的期待转化成改革行动的智慧和决心,将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将进一步发挥。
“得益于国家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系列政策利好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提振了发展信心。”全国工商联常委、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说。
“在减税降费政策的支持下,我公司累计享受超3.5亿元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增强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投入能力,提高了‘一带一路’和国际出口市场竞争能力。”日前,全国人大代表,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新为税务服务点赞。
“4月份再推出12条便利化改革措施,计划在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满。”韩国荣说。
征管效能撬动治理动能
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翻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税”字出现47次,涉及18个章节。可以说,税收的“毛细血管”已深入国家治理多个方面,而税收征管工作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形式。
近几年来,在税收征管改革的保障下,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发挥。税收收入从2015年的11.06万亿元(扣减出口退税,下同)增加至2020年的13.68万亿元,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财力保障。
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是以纳税人为中心,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核心要求。
如今,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已由2015年的87项减少至目前的6项,取消了61个税务证明事项;我国已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第一次并有序推进第二次汇算;实现95%以上优惠事项“免备案”;正常退税业务实现8个工作日内办结……
“经过这几年的改革,办税越来越方便。特别是国地税机构合并,让我们没了办税‘两头跑’的辛苦,省了登录两个办税平台的繁琐,少了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前要将问题‘对号入座’的纠结。”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办税员于女士说。
“非常非常非常方便。”普华永道中国税务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几次用这三个“非常”形容现在中国的个税申报。如今,公司一名员工可以批量处理个税申报的业务需求,纳税人在手机上轻点几下就可以完成汇算。马龙认为,包括个税汇算在内的本轮个税改革,为下一步改革积累经验,也为中国社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中国个人所得税申报和服务工作的效率,在全世界都是一流的。”
第三方调查显示,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由2014年的82.06分提升至2020年的86.1分。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道树介绍,《意见》要求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同时严格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开展‘首违不罚’探索实践,近日税务总局已经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王道树说。
在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通过提高征管效能,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的效能得到进一步释放。
税收征管是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一环。几年来,从结构性减税到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十三五”时期新增减税降费超7.6万亿元,税收征管保障了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及时落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促进税务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支持创新驱动等国家战略的实施。
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同时,税务部门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的“金山银库”,成为税收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的推进器。
例如,从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到构建电子税务局、金税三期上线,税收征管能力不断增强,税收大数据的运用日臻完善。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一方面实施精准征管,一方面开展经济分析、服务决策,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地税务部门提升挖掘、分析税收大数据能力,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几年来,从合作到合并再到合成,税收征管在一次次改革中完成超越,税收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效能得到进一步充分释放。
税收征管改革之路也是一条凝聚共识的协同之路。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是孤立的改革,其与税收制度改革都是税收改革的重要方面。近年来,税收立法工作全面开展,税收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化增值税改革、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个税改革分步实施等各项改革陆续启动,税收征管改革在不断自我完善的同时,确保了税收制度的落实落细。
新时代的税收征管是开放型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征管,需要处理好国内税收征管与国际税收征管的协调关系,这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几年来,我国先后三次联合有关国家税务部门和国际组织举办“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建立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并且积极融入世界包容性增长框架。截至目前,中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全球111个国家和地区。
王军表示,全国税务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贯彻落实好《意见》为契机和动力,深入推进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