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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8-9 09:46 只看该作者
奥运税收热点问题解答
奥运会临近,与奥运会有关的各种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为了支持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国家有关部门在其涉税问题上也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应该说,这些安排既可以起到支持奥运会的效果,也使征纳双方有了可依据、可操作的办法。
一、奥运会场馆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中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取得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取得的来自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2.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取得的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应作为“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因在各行各业作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直接发放本人的奖金,应并入当月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奥运会专用发票同普通发票在外观设计上的区别是什么?
“奥运会专用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均为税控机打发票,其科技含量和规格与普通发票一致。“奥运会专用发票”的全称是《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涉税收入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相比,在外观设计上具有以下特点:
1.采用第29届奥运会标识。经北京奥组委同意,我们在专用发票上使用奥运会标识。发票正面设计使用了第29届奥运会徽记:“中国印———舞动的北京”,以及“新北京、新奥运”这一奥运会标识。采用奥运会标识更能体现奥运会的特色,以及体现北京实施的“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同时也与普通发票有明显的区别。
2.发票背面印有“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宣传内容。它将为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工程建设,发挥积极的宣传作用。
3.中英文对照。针对参与奥运会场馆建设的境外企业数量较多的特点,奥运会专用发票还增加了奥运会相关税收政策的内容,并采取中英文对照的方式,为向海内外各界宣传奥运会税收政策提供了又一载体。
四、《奥运会专用发票》是否在全国范围内都适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因此,《奥运会专用发票》只在北京市推行使用,但在全国范围内的税务机关均应予以认可。对于外省市单位取得的奥运会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合法凭证。
www.ctaxnews.com.cn 2007.08.06 马秀芬,谢云,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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