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国务院新政扶持中小企业

国务院新政扶持中小企业


2009-09-23 03:12:00 来源: 海峡都市报(福州)


本报讯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昨天开幕的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上透露,《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于21日印发,其中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和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意见中指出,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李毅中解读新政:既有含金量又传递强烈信号

李毅中对意见给予解读,指这部文件的出台是中国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不仅政策“含金量”高,而且传递了重要信号:中央政府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和动员民间资本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

李毅中说,意见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二十九条不完全是崭新的,很多是过去文件的完善、展开和细化。但文件的制定也体现了新的亮点、思路和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他在谈到贷款难时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提出已经有一年半多了,采取了很多措施,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在这次新出台的文件中,解决贷款难问题有很大进展,如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实行差异化监管等。

对于文件中提到的支持村镇银行,李毅中陪温家宝总理在浙江调研时,偶遇一位农民在试点银行成功贷到5000元用于发展养殖业,李毅中说支持发展村镇银行是一个突破,按照新政,中国将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村镇银行。

此外,此次新政在多个政策细则方面列有具体指标,如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减半计征,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李毅中还表示,意见中的每条措施都将有相应的工作方案,具有较高政策含金量。

李毅中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本身的含金量,更在于它向社会传递了强烈信号,即官方重视中小企业发展,这将给民营企业家和职工很大鼓舞,增强他们对经济复苏的信心,将会动员民间资本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

作为若干意见的牵头单位,工信部从4月份开始着手,经过大量调研和征求意见,起草了若干意见,并在8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原则通过。

根据意见,将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设在工信部。


(
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