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二"说法不实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20
一些媒体报道称,美国福布斯杂志最近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这个说法是否属实?该排行榜是否合理?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税负水平?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焦点一:福布斯最近发布税负榜单了吗?
回应:今年未发布,最新的税负榜单发布于2009年
记者查询了福布斯(FORBES)英文网站和中文网站,均未查到“近日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单”,但能查询到2009年该杂志发布的“税负痛苦指数”榜,在该榜单中,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在公布的65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二。
记者又电话询问福布斯中文网编辑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税负痛苦指数”榜是由福布斯美国总部负责的,最近未听说公布新的榜单。
随后,记者联系美国福布斯编辑部,该编辑部的亚历山德拉·多蒂(Alexandra Talty)告诉记者:福布斯最新的税负痛苦指数是在2009年发布的,今年尚未发布税负排行榜。据她介绍,该指数的统计方法是根据各地区最高档次边际税率将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交纳的社会保险税、雇员交纳的社会保险税、增值税汇总而得。
焦点二: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可信吗?
回应:税负榜单科学性较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按照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统计方法,各税种都选用最高的边际税率来计算痛苦指数,例如,2009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5%,则相应的痛苦指数为25,按照这个方法,个人所得税痛苦指数为4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痛苦指数为49,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痛苦指数为23,增值税的痛苦指数为17,财产税的痛苦指数为0,直接加总得出中国大陆的税收痛苦指数为159,仅次于法国的167.9,名列全球第二。
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税负痛苦指数是科学性较差的一种算法,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张斌介绍,国际上衡量一国税负高低,通常以“宏观税负”来考察,即一国税收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来表示。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这把尺子本身就不合理,以这把尺子量出来的数据结论自然是不科学的。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告诉记者,福布斯这种将最高一档税率简单相加的做法,问题不少。即使在国外,很多人也认为该指数不科学、不合理。比如在2009年发布指数后,国外有评论说:“把增值税和社会保险税的税率加到一起相当于把升和立方英尺相加。”还有人这样评价该指数:“丰富的图表、错误的数据、贫乏的分析”。
朱青举例说,我国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但真正达到这个收入水平、按这档边际税率纳税的,即使在一些大城市也不超过纳税人的0.2%。
焦点三:中国税收负担全球第二吗?
回应:以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我国税负并不高
据张斌介绍,目前国内研究者将中国宏观税负指标分为大中小三种统计口径来衡量: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2009年,中国税收收入59521.59亿,按照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340903亿元计算,小口径宏观税负为17.46%。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指一般预算收入,即通常所说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2009年,中国财政收入为68518.3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0.1%。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指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除一般预算收入外,还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根据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计算,2009年,后四项收入分别为18335.04亿元、12780亿元、6414.65亿元、988.7亿元(包括电信企业重组专项资本收益600亿元),加上财政收入,全部政府收入合计约为107036.7亿元,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
国际上统计宏观税负有两种口径,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中国与之相近的指标是“税收收入+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比重。另一个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类:税收、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其他收入,中国与此相近的指标是大口径宏观税负。
按照OECD统计口径计算,2007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宏观税负分别为27.9%、28.3%、36.0%、43.5%。按此标准,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为21.7%,比上述国家均低。
根据IMF统计口径计算,2007年,发达国家全部政府收入占GDP比重的平均值为45.28%,发展中国家全部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平均值为35.6%。按照该标准,2009年中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低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朱青说,根据最近数据统计,2010年我国宏观税负(与OECD统计口径相近)约为21.9%,与OECD统计的30个成员国2008年平均宏观税负34.8%相比,低了近13个百分点。所以,从宏观税负指标上看,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宏观税负确实不高。
可见,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比较,中国税负水平不可能排在世界前列。
焦点四:税负高低决定了“痛苦”程度吗?
回应:不应纠缠于税负高低,更应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
张斌认为,除了统计口径的差异外,每个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税负是重还是轻,不能做简单的国际对比。目前没有足够的依据做出判断,究竟多高的税负水平是合适的。比如,有些北欧国家,宏观税负达到50%,但由于高福利,民众对高税负并没有太多意见。
一些人之所以感觉税负较重,可能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现阶段非税收入比重较高,政府收入的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税负分布不均衡,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相对较重;三是政府预算的透明度较低,财政支出的结构和效益与公众希望的理想状态还有距离。“宏观税负关键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预算制度的完善和财政支出结构的改善。”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赵欣舸分析:“我们的税制结构有不合理的地方。一般而言,国际上的税制都是累进制,如果多得,多得部分将多收税。可我们不同,只要达到某一条杠,就是一个税级,就得按这个税级交钱。这可能导致你的收入高出几块钱就得多交几个百分点的税。”
朱青介绍,老百姓一般是从教育、医疗、养老等政府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增加的受益,其从政府的国防、经济建设、行政管理等项支出中的受益则不容易感受到。因此,“当一国财政的民生支出规模较小时,老百姓往往觉得没有在政府的用税过程中直接受益,会感到税负较重。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的使用效率,使税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部网站、IMF网站、OECD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