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简清算企业所得税
来源:小颖言税 作者:严颖
发布时间:2017-03-20
一、概念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二、需要清算的情况
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的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法人转为个人独资,合伙,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
2、企业注册地转到境外;
3、企业合并,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被合并企业和其股东要进行清算处理;
4、企业分立中的解散分立,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被分立企业和其股东要进行清算处理。
三、终止经营后的两次申报
(一)正常申报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的,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申报企业清算所得税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四、计算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 = 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 资产的计税基础 - 清算费用 - 相关税费 + 债务清偿损益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
清算所得是清算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通俗的说收入(可变现价值)-成本(计税基础)+营业外收入(应付帐款计税基础-实际支付金额)-期间费用(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补亏(所得税专属项目),相当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五、计算剩余资产
可供分配的剩余资产 = 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 清算费用 - 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 清算所得税 - 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 - 清偿企业债务
剩余资产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实际资产,通俗的说上面清算所得相当于计算出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清算所得税,然后进入分红阶段,有多少钱可以分?剩余资产=可变现净值 - 还钱(实际发生额)- 清算费用(现金)- 清算所得税(现金)-职工安置费(现金)-其他以前的烂摊子收拾费(欠税等)。
六、计算股息所得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七、计算股东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通俗的说,剩余资产计算出来后,第一步,先分当年的注册资本,免费拿回去;第二步,分账上的盈余公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步,还剩下钱的话,就是财产转让所得。
八、清算程序例题
某商贸企业由A公司和B个人于2015年1月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00万,A公司和B个人各占50%;2016年12月1日停止经营,开始注销清算,于2017年4月30清算结束。
1、请问该企业应如何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应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即2017年1月29日以前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应于何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清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即2017年5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3、企业进入清算期,但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应如何申报?
如果实质进入清算期,但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则不视同进入清算期,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4、若该企业2017年5月16日报送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且有清算税款应如何处理?
应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加收1日的滞纳金。
5、企业如何填写清算申报表的清算期间?
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即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九、经典例题
某公司注销时,账面资产为17000万,可变现价20000万;负债10000万。公司股东股权成本为5000万。清算时支付清算费用100万,应付款100万未支付。则清算税收计算如下:
清算所得=20000-17000+100-100=3000;
缴纳清算所得税750;
原留存收益=7000-5000=2000;
清算损益=3000-750=2250;
新税后留存收益=2000+2250=4250;
剩余资产=20000-10000-100+100-750=9250;
股息所得=4250=留存收益;
投资转让所得=9250-425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