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涉税风险审核工作清单
来源:财税聚焦 作者:李舟
时间:2020-11-03
财务人员对于合同审核往往感觉把握不到位,不同企业、不同类型交易、不同合伙伙伴都会对合同涉税风险产生影响,下面就建筑施工合同涉税风险审核列出审核工作清单,帮助财务人员理清思路,顺利实施审核。建设单位(甲方)财务和施工单位(财务)对于合同审核可能有不同角度和立场,我们尽可能站在双方角度全面整理工作清单。
一、审核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属于挂靠协议
挂靠是建筑行业常见模式,长期以来游走在违规的边缘。如果出现挂靠,实际施工企业财务应注意关注四个问题,预先做好预案:
1、挂靠费与被挂靠费双方账务如何衔接
2、挂靠费与被挂靠方双方资金流设计与衔接
3、挂靠项目最终利润如何拿走?
4、挂靠项目是否会出现入账发票虚开以及项目毛利严重偏低两个问题?
对于建设单位财务来讲,问题要简单很多。无论是否是挂靠项目,基本都是在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之间,但如果是挂靠项目,建设单位财务还是要注意以下问题:
1、实际挂靠方是否了解?实力如何?
2、支付工程款严格要求先取得发票,避免未来无法追责和扯皮。
3、如果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之间产生矛盾和争议,建设单位权益如何保障?
挂靠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这里不再展开阐述,有兴趣的可以查阅我的另一篇文章《增值税时代挂靠真的穷途末路了吗?》。
二、审核有无总公司签署协议分公司施工的情况出现
建筑业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能力,不能够独立对外签署协议,应由总公司签署协议,交由分公司负责实施。在标准的招标流程中,只能以总公司名义参加招标,中标后自然也只能以总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协议。这就出现了总公司签署协议,分公司负责具体施工的实际情况。
施工企业财务需要审核是否出现协议、资金流和发票不一致的情况,如总公司签协议收钱,分公司实施并开具发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内容,应在总分机构内部补充内部授权书或三方协议,税务机关可以认可。这个问题的具体分析可查阅我的文章《建筑业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施工模式财税风险分析》。
三、审核施工合同建筑服务范围是什么
施工合同核心交易是建筑服务,但建筑服务范围有两个问题财务必须审核清楚:
1、材料设备甲供还是乙供?
材料设备甲供问题在财税上的主要影响是增值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问题,需要关注的是两点:
第一,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甲供工程只有材料、设备和动力三类甲供,其他及时甲供也不能选择简易计税;
第二,甲供并无比例限制,全部或部分均可;
第三,符合甲供工程的简易计税理论上可以由施工单位选择,但房屋建筑的基础和主体工程总包方如果涉及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和预制构件四种主材甲供,总包方必须简易计税,不可选择。
2、有无工程分包?如果有工程分包是否包含在施工合同中?
常见的分包有两类,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通常一定是包含在施工合同中,但专业工程分包有可能同甲方直接签署协议。
四、审核施工合同总价款表述是否清楚
1、审核施工合同总价款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建议都列出来,避免印花税风险;
2、审核合同是否出现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建筑服务情况,如果出现,合同价款是否分开;这个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具体分析可查阅我的文章《越来越混乱的混合销售和兼营》;
3、审核施工合同总价款是包死价还是以决算为准。
4、审核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如何界定,包括验工计价细节,发票开具情况,支付比例以及支付时间周期。
五、审核施工合同发票条款表述是否准确
1、审核发票条款是否注明发票类型、税率,如专票、普票,以及税率(征收率)9%或3%。
2、审核发票条款是否明确主要信息,其中关键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以及备注栏信息。
3、审核发票条款是否规定发票应何时提供,或者在什么节点提供。
4、审核发票条款是否规定了发票不合规造成的损失赔偿约定,以及发票丢失、红字发票开具等配合义务约定。
六、审核施工合同是否约定垫资利息或延期付款利息
1、审核是否有垫资情况,垫资标准以及是否支付垫资利息,如果有垫资利息是否在合同中明确列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如果垫资利息未在合同中注明,法院未来不予支持。
2、审核是否有延期付款利息,如果有是否在合同中注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利息是否约定清楚可能影响未来赔偿。
七、审核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清晰
违约责任是未来双方出现纠纷和争议的解决方案陈述,尤其是和财税相关的结算、付款、发票、价外费用等重要条款出现违约是否有惩罚措施,是否清晰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