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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财会网(www.e521.com) 200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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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人在注销税务登记前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其办理程序为:1)纳税人申请;2)税务机关受理;3)税务机关核准;三个程序环环相扣,互相监督。本来是一个完整的“链条”而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中所见到的有另外一种现象,。笔者最近在对注销纳税人的一次调查中发现,部分注销户名不副实,有的纳税人在注销税务登记上大做文章,根据调查的情况结合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表现手法
(一) 利用假注销,逃脱监管
从调查中来看,这种情况80%主要集中在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第一种情况为;纳税人利用生意差、资金周转困难、想到异地发展等形式作为“幌子”到税务机关要求注销税务登记。一方面又在其它的地方重操旧业开始经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和管理人员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第二种情况为;有的纳税人在进行假注销税务登记后,为防畚检查,故意几个月不经营,等风声不紧后继续经营。第三种情况为;由于税务人员人手少,征管力量薄弱,对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的事后监督管理不到位。
(二) 利用注销税务登记前大量购买发票
从调查中来看,解散、破产、撤消企业中都有部分没有缴销的发票,有的企业财务人员还利用企业解散、破产、撤消前工作上的便利,大量购买发票,税务机关检查清算要收回发票时,总是以各种原因推辞、撒慌说发票已经丢失,将发票据为己有,日后出售和为他人代开谋取私利。
(三)纳税人利用解散、破产、撤消等情形,偷逃税款
这种情况极为普遍,在调查中某县国税部门所辖管企业就有这中情况,xx机械厂是一家老厂,现有职工人数280人,年龄都在40——50岁之间,主要生产机械阀门的初加工,将初加工的产品销售到xxx阀门有限公司,和这家阀门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经济效益一般,职工的工资也能按时发放、税款也可以及时缴纳,2003年9月合同到期,该xxx阀门有限公司由于某种原因也迁到外地,寻找了新的合作伙伴,取消了与xx机械厂的合同,致使产品大量积压,苦于无奈,企业派大批的销售人员到全国的几个大宗城市寻求新的合作伙伴,但最终都因价格问题没有达成。欠下了38万元的税款。2004年10月企业宣布解散。在清算过程中企业的法人、财务人员、员工认为现在企业都不存在了,当前面临着失业,企业拍卖后的钱连工人的工资和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都不够,你们税务部门还要我们把税款结清,是不是没有一点人情味。
(四)少数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捞取钱财
在调查查处的案例中发现私欲是最大的祸根。2005年3月24日某县国税局监察室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信中说xx纳税人和管片的税务人员打的火热,生意做的那么大,都是做同一个行业的,为什么他至今没有缴税而要我们缴呢?你们可以派人来看看。经过调查该纳税人年应纳税额20000元,为了不交这笔钱便找到管片的税务人员商量看看有什么合适的办法。二人一拍既合,想到了注销税务登记,在管片人元的帮助下,纳税人顺利进行了税务注销手续,事后纳税人付给了管片的税务人员5000元的好处费。致使国家的税款就这样白白的流失掉了。
解决的方法:
一定期与工商、地税部门配合,一是利用信息技术,定期与工商、地税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开业和注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二是税务部门内部要建立注销户巡查制度,由纪检、门牵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注销户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理,通报检查结果。
二税务系统内部建立科学的考核、考评体系,责任追究制办法,加强注销税务登记的管理,提高整体税收征管水平。严格规范注销纳税户与非正常纳税户的管理,避免人为操作注销纳税户可能性。对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导致纳税人上访的,影响国税声誉及形象的,视其数额大小,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 提升税务人员执法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税务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执法人员在熟悉懂税法前提下,还要掌握《刑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条例》法律知识,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
四加强对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的事后监督管理。向社会公开坚持将税收政策、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规定等,广泛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聘请义务监督员,以此监督税务执法活动,督促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杜绝虚假注销税务登记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发票宣传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大众发票知识水平。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和发票有关知识。同时,税务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遗失发票的号码、声明作废,号召社会各界人士对来历不明发票进行举报,有效杜绝想利用遗失发票做发财梦的幻想。
六加强对虚假注销户查处力度。严格执照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实践证明,处罚越有力,对纳税人教育威慑力就越大。对哪些想利用虚假注销偷逃税款经营户税务稽查部门成立专班,负责追缴。尤其是对解散、破产、撤消以及其他情形的清算税务部门应该指派专人全程跟踪,防止税款流失。对利用虚假注销偷逃税款的法人公开曝光亮相,对情节严重影响大的案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让哪些想利用虚假注销偷逃税款的纳税人无路可走,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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