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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

浅谈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


来源: 经济师     作者: 杜献敏     发文日期: 2008-06-02  
    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对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依法诚信执业,不仅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税收执法的质量与效率,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但是,由于该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执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使得该行业潜在的执业风险逐渐显现,特别是由于因违约、过失和欺诈等行为对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而出现的诚信危机,严重影响了注册税务师的行业形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如何规避和防范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对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是指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因过错行为致使委托人或第三人的权益遭受损失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因执业不当而发生损害当事人利益的民事责任风险;违反税法等法律受到罚款、注销税务师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法律责任风险;受到当事人投诉的信誉风险等等。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的成因
    产生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主要来源于注册税务师的执业环境、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自身和委托人三个方面。
    (一)注册税务师的执业环境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1.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严重滞后,法律级次不高,约束力不强。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为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使其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相比之下,具有相似性质、地位和作用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严重滞后,不仅不利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而且有悖于税收法制的基本要求。注册税务师行业现有的法规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法律级次不高,相应的约束力也较弱。注册税务师行业缺乏应有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保障,注册税务师客观、独立执业的本质就会受到来自税务行政和纳税人双方的干扰,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约束和管理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行为,就不可能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这也成为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存在的一大隐患。
    2.注册税务师执业范围不断拓展,增加了新的风险因素。随着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的增强,服务对象将逐步扩大,执业范围也不断拓展。注册税务师除了代办传统的涉税服务业务外,还承办一些高层次的涉税鉴证和税收筹划等服务。由于税收筹划业务经常在税收法规的边缘操作,其间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涉税鉴证业务也对注册税务师在税收政策、法规的掌握、理解和运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业务的开展说明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在逐步提升,得到了税务机关、纳税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也意味着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将随着这些新业务的开展而逐步加大。
    3.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对执业质量和执业行为的监管乏力。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工作基本上是由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但由于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人员少,事务性的工作多,监管的重点只能放在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方面,对执业质量和执业行为的监管乏力。致使在某些地方存在执业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有些地区恶性竞争严重等现象,不仅影响了行业的社会形象、妨碍了行业自身的发展,也加大了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
    4.税法和财务会计法规的变化较为频繁、弹性较大。注册税务师执业过程中主要依据税法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近几年一直处于改革变化过程中,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或者有较大的弹性,为注册税务师执业提供了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注册税务师的职业判断有误或理解偏差,则可能诱发执业风险。
    (二)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1.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其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如果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受利益动机的驱使,为谋求眼前利益,而置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于不顾,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将是诱发执业风险的重要因素。
    2.注册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注册税务师行业是一项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服务型的行业,它不仅要熟悉税收政策法令和操作技能,还需要懂得其他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而税务师事务所除了少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专业胜任能力较强外,还有大量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的从业人员,这些从业人员的知识能力参差不齐,却从事着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工作。实践经验证明,一个税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不仅很难胜任工作。而且还会诱发执业风险。
    3.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监控程度。税务师事务所自身要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涉税服务工作流程的制定、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注册税务师与助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重要税务代理文书的多级复核制、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与培训、税务代理档案的管理等。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体系越完备,其可能引发的执业风险就会越小;反之,执业风险就会越大。
    (三)委托人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1.委托人纳税意识的强弱。委托是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的起点,如果委托人的纳税意识较强、综合素质较高,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或因惧怕违法受罚而依法纳税,则产生执业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如果委托人纳税意识比较薄弱,纳税自觉性较差,存在偷逃骗税心理,甚至委托代理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正常税负。若税务师事务所亦受利益机制的制约,为稳定和拓宽业务面,不加强自律约束,迁就纳税人的非法要求,则执业风险很大。
    2.委托人的财务会计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注册税务师承办涉税服务或涉税鉴证业务,其前提是委托人必须提供详细真实的原始资料(包括各种凭证)、账簿和报表等。如果委托人的财务会计资料不能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其生产经营过程的全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将在所难免。
    二、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的防范
    从注册税务师产生执业风险的成因来看,防范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加快注册税务师行业法制建设的步伐
    目前,应尽快出台《注册税务师法》及相关执业准则。因为,只有以法的形式对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执业规范、职业道德、法律责任等问题确定下来,才能使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有法可依,才能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的注册税务师制度较为严密,并且都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从而保证了注册税务师制度的顺利推行和健康发展。如日本、德国的《税理士法》,韩国、法国的《税务士法》,英国的《税收管理法》、奥地利的《经济受托士职业法》、美国的税务代理230号通告等,都将注册税务师制度定位在法律、法规的层次上,有利于顺利贯彻各国的税收法律意志。因此,无论从注册税务师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来看,还是从注册税务师行业自身的发展来看,加强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已是迫在眉睫。
    (二)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
    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评价注册税务师执业风险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作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从业人员,至少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独立、公正的中介职业立场,较强的会计、审计业务能力,通晓国家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广博丰富的经济领域知识,具有较强办税经验、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为此,要通过加强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觉悟、道德素质和业务本领,使其养成诚信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备勤奋努力、朝气蓬勃、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忠实地履行职责。行业管理组织和税务师事务所的领导,要深入了解从业人员的思想业务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不同时期的学习要求和政治思想工作内容。使大家都能一心一意奔事业,千方百计求发展。有了这样的思想基础,整体队伍的素质就会大大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就会蓬勃发展。
    (三)加强税务师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控制,树立风险意识
    税务师事务所要把执业质量控制、责任风险意识贯穿于执业全过程。在业务承接、代理协议签订、人员委派、检查、监督、复核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保证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在业务承接阶段,要充分了解客户情况,把握是否应该承接;在具体实施代理和鉴证阶段,充分收集涉税相关证据,确定客户纳税事项;在业务完成阶段,对已获涉税相关证据,认真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充分性,对重大涉税事项应实行多级复核制度;对需要出具鉴证报告的涉税鉴证事项,应根据鉴证结果谨慎行事,避免出具虚假的鉴证报告。只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并认真贯彻、常抓不懈,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和杜绝执业风险的发生。
    (四)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的双重监管模式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中介组织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中介组织要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这对理顺我国目前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体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是省内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直接负责对省内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的成立,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自律管理创造了条件。建立以行政管理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混合式”模式,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职能和行业自律职能。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要站在强化税收征管、搞好为纳税人服务、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支持注册税务师的工作,为注册税务师提供必要的税收政策、法令法规和税收信息,通过严格依法治税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使其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注册税务师协会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其监管职能,努力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开展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争取逐步形成一批实力较强、具有一定品牌的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只有尽快理顺我国目前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防范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并解决执业过程中遇到的许多现实问题,推动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建立我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赔偿保险制度
    我国目前绝大多数税务师事务所起步较晚、规模较小、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也有税务师事务所有利益短期化倾向,执业质量得不到保证,执业风险也较大,约束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因此,应引进国外的经验,建立注册税务师职业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强制CTA参加职业保险,一旦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日益显著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责任风险问题。同时再配以合理的赔偿金保险制度,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经济上和心理上的保障,也使得注册税务师的执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有利于注册税务师业务的拓展和事务所规模的扩大。这样,既能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增强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
    总之,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壮大,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帮助、关怀和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自身也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强化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广大注册税务师更应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专业能力。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一定能沿着正确的轨道规范、健康地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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