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代理业还是按交通运输业来缴纳营业税?
对受托方无运输工具而委托第三方来完成全程运输,是按代理业还是按交通运输业来缴纳营业税?
问题:我公司系一家物流企业(以下简称受托方),主营为货运代理和普通货运,无运输工具,开展全程包干货运服务(运费全程结算),与委托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受托方无运输工具而委托第三方来完成全程运输,是按代理业还是按交通运输业来缴纳营业税?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答复: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代理业应按实际取得的报酬征收营业税。你公司从事的上述无运输工具而委托第三方来完成全程运输业务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货运代理企业代客户支付的费用可以扣除。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