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的检查
锦宏;刘务民
营业外支出作为利润总额的减项,在检查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有无混淆营业外支出范围的规定,将不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列入营业外支出。
2.发生捐赠行为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3.因自然灾害和责任事故造成的流动资产非正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否未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直接作税前扣除。
检查方法:1.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查证,应以“营业外支出”明细账为向导,找出相关的会计凭证进行检查,特别是应注意对原始凭证的检查,查实其是否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看其支出额是否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超过部分是否在申报纳税时将其在营业外支出中剔除。
2.通过审阅法对“营业外支出”明细账中的记录加以审查,通过证证核对,查明各支出凭证所列项目的性质是否符合营业外支出的范围。
3.审阅“固定资产报废清单”和相关鉴定等资料,查清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原因;审阅“固定资产清理”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及其摘要栏,看有无反映残料作价收入或收回残料入库的内容;对因故而毁损的固定资产,审阅“固定资产清理”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看有无反映应由保险公司或当事人赔偿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