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参考:潍坊国税出口退税新浪微博问答(2014年11月18日)
1.问:我们是一般贸易进口,是生产企业,如何做账,如何申报出口退税?
答:生产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予以抵扣进项税额,账务处理: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口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加工成货物,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至于申报出口退税与“从国内购买原料加工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程序相同。
2.问:生产企业只要有出口就得零申报,还是单证齐了再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出口单证信息齐全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若单证不齐可免抵退税零申报。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3.问:首次单证收齐但之前做了增值税申报,增值税申报当月未进行免抵退税零申报,还得补吗?
答:如果是初次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第一次单证收齐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可以不用补以前的免抵退税零申报;如果是以前就有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中间发生的业务就需要补免抵退税零申报。
4.问: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业务操作流程吗?
目前商贸型出口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_sp1版本,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先下载安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然后再安装15.0sp1补丁。
安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初次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输入本次申报所属年月,点击确定进入系统。依次进入系统维护-系统初始化;系统维护-数据优化。配置企业信息: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配置: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分类管理代码等)。还需要进入系统维护需要进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改为2011.09.01;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I-配置正确的电子口岸信息-IC卡号-IC卡密码。
根据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出口明细数据和进货明细数据,生成电子申报数据,根据退税申报向导操作:
注意: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1号公告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五类出口企业,每月还需进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出口退税预申报的操作步骤是:(1)->(6),出口退税正式申报的操作步骤是(1)->(12)。
(1)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一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2)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认证发票信息处理”);(3)外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读入-报送单数据查询与确认,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4)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5)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数申报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6)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四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7)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确认正式申报数据;(8)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增加→录入申报年月、申报批次→自动生成汇总表→保存;(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10)打印进货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11)打印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报表;(12)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货/出口申报表。
外贸企业已经生成出口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如果需要撤销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八已申报数据确认→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点击“认可申报”→选择“将当前关联号转为待申报”或者“将当前筛选的所有关联号转为待申报”,就可以撤销申报标志。
5.问: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现在还是这样规定的吗?
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这是国税发[2004]64号第一条规定的,目前该条规定已作废,所以现在已不执行该规定。
根据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所以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180日内认证,建议外贸企业早认证,可早日有电子信息,就可以较早办理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