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自有大轿车为职工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如何入账?
来源:中国税网 时间:2011-06-10
企业购置大轿车用于职工发通勤班车,企业如给内部职工临时租用大轿车,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有何风险?
会计处理:
1、购置车辆: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结转: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租用通勤车: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结转: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无论是自有车辆还是租用车辆,为职工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时:
借: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贷:应交税费
纳税处理:
向职工个人提供乘车服务,并收取费用,企业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应按规定计征营业税费及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