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会员
帮助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咨询区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鱼苗,是否免缴增值税?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发新话题
发布投票
发布商品
发布悬赏
发布活动
发布辩论
发布视频
打印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鱼苗,是否免缴增值税?
ywb
版主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在线
1
#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11-10-19 10:03
只看该作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鱼苗,是否免缴增值税?
【发布日期】: 2011年10月1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鱼苗,是否免缴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第一条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养殖的鱼苗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外购鱼苗,应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UID
10
帖子
30590
精华
112
积分
45621
威望
45621 点
金钱
236369 RMB
贡献值
45082 点
好评度
413 点
阅读权限
100
性别
男
在线时间
15704 小时
注册时间
2003-9-25
最后登录
2024-12-27
查看详细资料
TOP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鑫桥论坛
咨询区
财税法规
财税大家谈
党支部专区
大企业专区
美图区
文件区
回收站
控制面板首页
编辑个人资料
积分记录
公众用户组
个人空间管理
基本概况
版块排行
主题排行
发帖排行
积分排行
交易排行
在线时间
管理团队
管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