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划转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财税实务问答 作者:中国税网 日期:2012-04-12
问:重庆某公司无偿接收地方国资委股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八)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重庆某公司无偿接收地方国资委股权不属于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非货币性资产,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