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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政策学习笔记

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政策学习笔记




来源:海湘税语 作者:刘海湘

时间:2022-09-30


  问题1:“其他企业”包括哪些企业?

  答:除以下两类企业之外的企业:

  一是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

  二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已经提高至100%的企业: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即:不能享受的依然不能享受。已经享受100%的按原有规定继续享受,不适用本次政策。

  问题2:其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政策内容具体是什么?

  答: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要点:

  1.政策适用期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政策范围内的企业本年度此前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依然是75%。

  2.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计算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可以从以下两种方式中自行选择:

  (1)可由企业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3.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政策口径和管理,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案例】甲公司2022年全年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发生20万元。甲公司非负面清单行,非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解析】

  如果企业选择第一种方法:

  该企业2022年1-9月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80×75%=60万元

  2022年10-12月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20×100%=2万元

  全年总共扣除研发费用100+60+2=162万元。

  如果企业选择第二种方法:

  该企业2022年1-9月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100×3/4×75%=56.25万元

  2022年10-12月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100×1/4×100%=25万元

  全年总共扣除研发费用100+56.25+25=181.25万元。

  建议企业选择第二种方式加计扣除。

  【案例】乙公司是一家环保企业,2022年6月8日开始经营,2022年共发生研发费用500万元,其中2022年10-12月共发生研发费用450万元。

  【解析】

  如果企业选择第一种方法:

  该企业2022年6-9月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50×75%=37.5万元

  2022年10-12月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450×100%=450万元

  全年总共扣除研发费用500+37.5+450=987.5万元。

  如果企业选择第二种方法:

  该企业2022年6-9月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500×4/7×75%=214.29万元

  2022年10-12月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500×3/7×100%=214.29万元

  全年总共扣除研发费用500+214.29+214.29=928.57万元。

  建议企业选择第一种方式加计扣除。

  问题3: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可以在第四季度适用100%比例加计扣除政策?

  答:对于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以按规定在第四季度适用100%比例加计扣除政策。具体为: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案例】丙公司2022年委托境内其他单位进行研发,共实际发生并支付研发费用10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实际发生并支付200万元。

  【解析】

  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第四季度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1-9月实际发生并支付研发费用800万元,允许计入研发费用800×80%=640万元

  10-12月实际发生并支付研发费用200万元,允许计入研发费用200×80%=160万元

  如果企业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该企业2022年1-9月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640×75%=480万元

  2022年10-12月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160×100%=160万元

  全年总共扣除研发费用800+480+160=1440万元。

  如果企业选比例法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该企业2022年1-9月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800×9/12×75%=450万元

  2022年10-12月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800×3/12×100%=200万元

  全年总共扣除研发费用800+450+200=1450万元。

  建议企业选择第二种方式加计扣除。

  问题4:什么时间申报享受优惠?如何申报?

  答: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现行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同时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

  留存资料如下: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选择预缴享受的企业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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