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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新认定门槛提高,激励企业向"中国创造"飞跃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8-8-13 16:41     标题: 高新认定门槛提高,激励企业向"中国创造"飞跃


  7月24日下午,300多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培训中心举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会。来自厦门市科技局和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的相关人士为与会人员解读了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培训中心可容纳300人的会场被坐得满满的。除了加座,还有不少企业代表站在过道上听课。”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钟波告诉记者。会后很多企业还拉着“讲课老师”进行咨询,场面非常热烈。
  企业的热情缘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规定。据了解,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前不久联合发布了《管理办法》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8月下旬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即将启动。据悉,《管理办法》以及《工作指引》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更加强调了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门槛提高,彰显新政策产业扶持意图
  厦门蓝源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尽管新的认定办法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但他的公司基本能达到标准。“目前公司正积极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材料,争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据悉,根据《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企业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首先必须满足两个要求:一是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八大重点领域。此外,申请企业还必须满足三个“硬”标准:一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二是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三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谈及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初衷,刘先生坦言,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意味着公司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税负将显著下降,同等销售收入下净收益以及利润也会增加。”
  刘先生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假设利润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为1亿元,公司如果在新标准下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当年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500万元;如果未获得认定,公司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00万元,两者之间相差了1000万元。
  有人欢喜有人忧。去年刚被评为高新企业的福建某家电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则满怀忧虑地对记者说,参照新的认定办法,公司根本达不到认定标准,这样,就会直接影响企业今后一段时期的经营业绩,同时也将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招商服务处处长赖云灿表示,以往一些地方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放得很低,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被当成“福利”而滥用,这显然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通过提高认定门槛,更加强调企业的综合能力特别是科研能力,这有利于引导国家高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成老高新企业或被淘汰,生产型企业优惠不再
  福建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人士认为,受新认定办法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成立时间不长的创业型公司———因为《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申请高新企业认定,除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书等必要文本外,还必须提交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的情况表以及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而这些企业由于成立时间不长,无法提供这些资料。
  福建一些高新企业的负责人则认为,那些与高新产业相关的生产型企业也会受到巨大冲击,因为生产型企业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流水线工人、生产设备投入等,这些会影响到他们的员工比例和资金投入的方向。
  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电子”)便是这样的典型代表。尽管近年来冠捷电子力主向科技型企业转型,且其生产的产品大多集中在显示器、平板电视等电子信息产品上,但由于其属于代工性质,使得90%以上的员工为流水线工人。同时,按其每年400亿元的销售收入计算,研发成本占比也是微乎其微。
  更令冠捷电子困扰的是,其产品也未被列入上述八大高新技术领域之内。据悉,《工作指引》规定,2007年底以前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然有效,但要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通过,意味着公司将无法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所得税负担将显著增加。”冠捷电子副总经理吴宗文坦言。
  在福建,类似冠捷电子这样的企业并不在少数。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外经外事处有关人士表示,福建信息产业企业中以外向型为主的加工贸易型企业所占比重很大。据初步预测,受新认定标准影响的企业出口额将占到福建信息产业出口额的40%。据厦门市相关部门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按新标准严格执行,厦门市原有的36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能通过认定的不会超过40%。而在福建全省,不能通过认定的比例将更高。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福建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新的认定标准所带来的阵痛肯定是无法避免的。
  政策激励,产业优化升级有望加速
  “阵痛是短期的。”有业内人士表示。从长期来看,《管理办法》以及《工作指引》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体现了国家对科技行业的引导作用,将有利于推动企业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取消了地域界限,改为不分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这将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进程。
  据悉,过去只有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高新区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此背景下,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涌向高新区,甚至出现在高新区内虚假注册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更为严重的是,鉴于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的作用,部分高新区放松了对园区内创新机制、产业发展基础等配套措施的完善,原来那种税收区域优惠政策的负面影响日渐显现。
  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余立威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解决了以前高新区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真正同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相一致,成为促进科技进步的强有力杠杆,带动相关产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不过,这对失去税收优惠独有优势的高新区似乎不是好消息。福建省某科技园区的一位负责人认为,新的认定标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园区招商引资的优势,减弱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但影响到底有多大,目前还不好评判”。不可否认,高新区在税收、土地出让等方面的旧优惠政策正逐渐失去魅力。同时,这也将促使人才引进、产业基础等配套措施特别是软环境成为高新区的核心竞争力。
  福州软件园管委会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积极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为企业提供更为专业完善的服务。有业内专家表示,高新技术开发区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环境、管理服务等配套措施的建立健全,争取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以共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
  有经济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加速升值、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劳动力成本及油电等原料价格上涨,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制造业企业迎来严峻的挑战,我国经济步入了关键的转型阶段。在此过程中,如果固守“世界工厂”之路会使我国沦为给世界打工的尴尬境地,而且必将渐行渐难。因此,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飞跃,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唯一出路。
  在产业的转型中,缺乏核心技术是我国企业当前面临的最大瓶颈,而《管理办法》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产业升级,进而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www.ctaxnews.com.cn 2008.08.11   陈荣富,张志明,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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