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税收优惠可有力帮助中小企业克服资金困难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8-9-8 08:45
标题:
税收优惠可有力帮助中小企业克服资金困难
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不仅有利于带动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而且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给予税收优惠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手段,可有力地帮助中小企业跨越资金“瓶颈”障碍。
扶持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效率提高,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最佳规模经济理论指出,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管理费用会不断上升,信息传递效率也会降低,所以企业规模不是越大越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以成本优势为中心,以最少资源创造最大的经营价值为基准。中小企业经营机制灵活,能够及时捕捉市场变化和需求信息,决策程序精简,富有创新精神。不仅如此,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具有不可超越的优势,能够提供巨大的就业机会,创造相当部分的国民财富,在促进各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市场主体结构多元化、促进竞争、满足人民多元化需求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此,世界各国都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建立以税收优惠为主线的政策扶持体系。该政策体系最大的作用是通过帮助中小企业克服最大的障碍———资金“瓶颈”,使得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比较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税收法律制度作为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手段,可有力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之所以要保护私权,保护个人利益,不是说私人的利益就是目的本身,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更有效地组织社会,实现法律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相应地,税法扶持中小企业的目的是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最终目的是实现税法所追求的实质正义。
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资金缺口大、市场影响力小、人才缺乏、管理水平较低、生命期短,在与大型企业竞争时,往往处于弱者地位。同时,中小企业又是最具活力,也是最具变化特性的群体,能够随市场需求迅速作出业务调整,每当市场诞生新的需求,就会迅速造就出大量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潜在的规模扩张性,其中的部分企业在竞争中极可能成长为大企业。税收法律制度通过对中小企业实施较低税率、提高纳税起征点、扩大抵扣范围等一系列措施,可提升其竞争能力,帮助其获得均等机会参与市场竞争,延长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
可见,税法所追求的不是个体效率,而是公共利益得到体现的社会整体效率,考虑的是整体的利益增加。从个别企业看,扶持中小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似乎使税收收入减少了,但企业数量可能会因此而增多,税收总量反而得以增加。
如何达到扶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目的
中小企业要想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供应与支持。中小企业除了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外,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融资途径就是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优惠包括减免税、提高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税率、税收抵免、税收递延、亏损结转、退税等。
税收优惠制度的不同表现形式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力度和效用方面是有所区别的,因此选择哪种优惠手段更好地实现税法价值,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第一,增强税收优惠的针对性。
税收优惠具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及增加可支配资金的正面效果,运用得当,则具有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功效。反之,不当的优惠则会造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税收优惠制度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在于使资源在本国的产业之间、地区之间达到合理配置,这要求扶持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要具有针对性,即按照本国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调整税收优惠的标准。如,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一直对风险投资大力支持,极大鼓励了美国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法律地位的巩固和加强,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力量,成为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型的生力军。税收优惠应当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生产等环节制定,帮助其渡过种子期、孵化期、成长期,并针对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间接帮助中小企业扩大融资渠道。
笔者认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改进:在全国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科技产业推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外购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技术设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对高科技人才的薪金收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除了享受一般性的费用扣除外,还可享有一定数额教育支出扣除,以利于高科技人才提高自身素质;高科技人才以自己的技术创新发明作为对中小企业的入股资本,因此而获得的股息收入免征3年~5年的个人所得税;尝试制定专门的风险投资公司的所得税率;规定创业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和高科技企业享受同等税收优惠待遇等。
第二,协调税收优惠与财政支出。
在对中小企业采取何种税收优惠措施时必须考虑到目前国家所处的总体经济环境,也就是说税收优惠政策应与其他措施进行有效整合。除了前文提到的产业政策之外,税收优惠政策还应当与财政支出政策相协调。从表面上看,税收优惠属于财政收入的范畴,但当沿着税式支出理论的逻辑脉络分析时会发现,税收优惠减少了国家可供支配的财政收入,最终使国家的财政支出规模受到限制,在结果上与纳入国家预算的财政支出是相同或类似的,是间接的财政支出,是一种财政补贴。
将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与国家的财政直接支出结合起来,共同纳入国家预算,有利于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将国家财政承受能力作为考量因素之一,并对税收优惠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透明度,还可以使国家预算趋于完整,对财政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既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增强国家的创新能力,又不会影响财政对社会生产、人民生活的直接支出。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www.ctaxnews.com.cn
2008.09.03 刘淼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xqtax.com.cn/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