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新营业税 [打印本页]

作者: scarlett    时间: 2009-3-27 15:49     标题: 新营业税

我公司支付境外服务费,利息,保证金,技术使用费等,要不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作者: ywb    时间: 2009-3-27 16:37

引用:
原帖由 scarlett 于 2009-3-27 15:49 发表
我公司支付境外服务费,利息,保证金,技术使用费等,要不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您好!
问题提得不是太明确,但我们以为是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我国境内向贵公司提供了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当向他们支付劳务费时,应该按营业税条例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以上回复供参考.

作者: scarlett    时间: 2009-3-30 13:56

原来我公司支付境外服务费,利息,保证金,技术使用费等,不要代扣代缴营业税,09年出台新营业暂行条例,地税讲要交营业税,但看了相关细则,好象没有明确规定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xqtax.com.cn/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