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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证明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0-10-27 08:58     标题: 如何证明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问: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是“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请问,如何证明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浙江省国税局12366答:根据《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重组业务,在备案或提交确认申请时,应从以下方面说明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1.重组活动的交易方式。即重组活动采取的具体形式、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在交易之前和之后的运作方式和有关的商业常规。2.该项交易的形式及实质。即形式上交易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和责任,也是该项交易的法律后果。另外,交易实际上或商业上产生的最终结果。3.重组活动给交易各方税务状况带来的可能变化。4.重组各方从交易中获得的财务状况变化。5.重组活动是否给交易各方带来了在市场原则下不会产生的异常经济利益或潜在义务。6.非居民企业参与重组活动的情况。

  (周建华 周建均)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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