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含有2种税率的货物的价外费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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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10-11-25 10:57
标题:
含有2种税率的货物的价外费用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2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其中有的货物适用17%的税率,有的适用13%的税率,作为价外费用的运输费只能向买方收取一笔。请问,这笔价外费用应按照哪种税率计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所以该纳税人应将该批货物的价款及运输费用按不同税率分开核算,否则应全部按17%的税率进行换算并计征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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