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销售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是否免缴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1-5-24 16:15
标题:
销售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是否免缴增值税?
【发布日期】: 2011年05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销售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是否免缴增值税?
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用砍伐的野生红柳枝做成的烤肉扦子不属于农产品,应按适用税率征税增值税。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xqtax.com.cn/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