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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务企业中介有责任共同防范税务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1-9-20 16:38     标题: 税务企业中介有责任共同防范税务风险

  2011年9月19日《中国税务报》第五版,2011年“防范税务风险”专题征文活动的第20篇稿件。作者: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局长。  



         税务企业中介有责任共同防范税务风险

郑怀远

  税务风险就是企业因为税收遵从不到位而给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企业自身对于税法的遵从意愿和对税收法规政策的把握水平,主管税务机关的风险管控和服务水平,企业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等,都会直接影响这种可能性的高低。如果有一方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就很有可能触发税务风险,不仅会对国家税收造成严重的损失,也会使企业和中介机构遭遇处罚、税务机关执法责任被追究等一系列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后果。因此,税务机关、中介机构和企业三方(下称税代企三方)在防范税务风险上是目标一致、责任共担的关系。

    实践表明,税务风险绝不仅仅是在税收的核算、申报、发票领购、涉税事项报批备案等这些表面的涉税事项中,而是往往隐藏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等前端环节。各类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以及各类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点等种种事项,其中都蕴含着巨大的税务风险。因此,税代企三方都必须具有前瞻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至事前,充分做好对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将税务风险的管理与监控贯穿重大风险事项的全过程,共同树立“互信、互学、互通、共赢”的理念,在防范税务风险方面形成强大合力。

    具体来说,税务机关必须在严格税收执法、努力打造服务平台的同时,突出对企业的风险指导。具体来说,要切实履行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职责,税务机关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制定政策分类标准,将全部税收政策分类成重大政策、重要政策和一般政策,实施政策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行分类解读和效应分析,形成详细的政策解读文件,明确政策执行中的主要风险点;对照企业执行政策的潜在风险,以《涉税风险事项问询函》的形式向企业发函询问具体执行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对于企业执行政策确有偏差的,向企业发送正式的《重大涉税风险事项提醒函》,提示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我纠正,避免更大的风险和损失;通过对企业税务风险规律的总结归纳,为企业制作《税务风险指导书》,翔实分析税务风险事项成因和危害,并为企业提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税务风险管控建议。西城区国税局在这方面的实践表明,随着这一完整流程的实施,风险管理操作更加规范,税务机关完全可以实现税务风险管理全程可控的目标。

    那么,企业在防范税务风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又是什么呢?除了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向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反馈有关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加强与税务机关、中介机构的合作外,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税务风险管控体系:一是应明确责任,对于税务风险事项,建立严格的企业高管、主要负责部门和具体操作人员的分级负责机制,适当条件下可将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与企业的各级税务风险管理责任人员业绩评价挂钩,提高实际管理效果;二是应优化流程,不仅优化企业内部税务风险事项的识别、汇报、决策和执行流程,还要优化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与财务核算以及各业务部门的联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税务风险会商机制;三是应完善制度,进一步梳理企业现行的各项财务核算和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对于税务风险防范的制度性漏洞及时弥补,达到以制度促管理的目的。

    作为帮助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力量,中介机构在防范税务风险中责任重大。税务中介机构应依托自身优势,在强化税企沟通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就税收政策风险点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把握准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和执法口径,并及时传达给企业;另一方面,通过详细了解企业税务风险事项的情况,准确找到企业容易发生偏差的风险点,以此作为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的重点。通过发挥桥梁作用,尽可能地将税务风险事项解决在申报前,化解在日常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税务中介机构还应不断提高税收政策解读能力,建立帮助企业正确执行政策的长效机制。在这一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也会积极与中介、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研究分析,税代企三方共同努力,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水平,保证每一项政策实现无差错“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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