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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3-3-6 17:07     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3]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中税协制定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中税协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政治词汇被过滤]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发挥“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行业党建和统战工作,加大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力度,大力拓展业务空间,强化行业监管,培养专业人才,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召开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一)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认真做好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织并完成好工作报告、议案的审议和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理事会体制机制建设,发挥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用,促进行业建设。

二、推进行业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统战工作

(二)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完成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和省级行业党委的组建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的全覆盖。

(三)建立两级税协行业代表人士数据库。继续向各级人大、政协推荐行业代表人士,并做好届中增补工作。探索和推动代表人士到政府和税务机关任职、挂职。组建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

(四)举办行业党组织书记、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培训班,继续办好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

三、加强行业制度建设,完善执业准则体系

(五)制定、修订相关法规和行业制度

协助总局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制订相关配套规定。

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2年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年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六)制定、修订行业执业准则

协助总局推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业务约定书准则》的发布与执行。管控“指导意见”的执行情况。

根据《程序性准则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业务承接准则、业务计划准则、业务证据与记录准则、业务结论与报告准则。

(七)启动“纳税审核”专题研究工作,协助制定《纳税审核业务准则》。继续完成《纳税服务社会化与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关系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

四、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品牌建设

(八)做好继续申请和初次申请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认定工作。

(九)做好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和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工作。

(十)继续开展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十一)做好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审查工作,为已启动集团化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协助德勤、毕马威、安永、中天正鉴(普华永道)等大中型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推动行业集团化建设工作。

五、拓展行业业务领域、扩大行业发展空间

(十二)拓展行业法定业务,重点做好推动行业进入资本市场,参与社会保险费审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等相关工作,努力拓展行业业务领域。

(十三)加强对外业务联络,继续做好与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等开展业务合作。推进与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指导“中国注册税务师俱乐部”开展活动。根据与港澳台地区、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行业组织和协会交流情况,拓展双边业务对接工作。

(十四)修订下发《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2013年)》。

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业队伍素质

(十五)做好2013年面授培训工作,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9期培训班,在四川西部培训基地举办4期培训班。

(十六)强化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远程继续教育的课程开发和设置工作,按照税务师事务所内不同岗位和人员层级,设置不同课程。完善课程配置的系统性,加强基础业务类课程的开发,完成170门课程的上线工作。做好为香港和台湾地区提供远程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十七)制订《关于加强地方税协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地方税协继续教育工作。

(十八)联系香港、台湾两地协会和港澳台办等,做好调整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等相关工作。

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

(十九)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定期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重点是抓好公文写作的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

(二十)制定《地方协会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协会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建立地方协会信息档案,总结、推广地方协会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协会工作能力。完成2012年度会费收缴工作。

(二十一)做好行业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试运行工作,第一季度,采取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同时运行的发文模式,二季度正式运行。

(二十二)做好行业信息化工作

协助总局开发业务备案和管理的软件,促进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7号)的进一步落实。

进一步完善会员管理信息系统(会员基础信息管理、面授培训管理、年检奖惩管理、行业年度报表申报等功能模块)和安全认证系统。完成行业数据库系统和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系统建立工作。

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地方税协网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协助地方税协做好网站建设工作。

(二十三)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修订专门委员会规则,做好专门委员会调整工作,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专家委员作用。

八、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

(二十四)根据总局2013年税收宣传月的相关要求,开展和做好注税行业宣传工作。与总局办公厅联合举办“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举办“注税杯”业务助理业务知识技能比赛。

(二十五)提高《注册税务师》办刊质量,内容突出实务特色,评论严谨有深度,报道贴近基层需求,主题策划更鲜明。发挥会刊宣传主渠道作用,提升行业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二十六)做好2014年会刊征订工作,扩大发行数量,提高发行质量。

九、做好协会外事交流,促进国际合作

(二十七)做好香港税务学会、台北市税务代理人协会、韩国税务士会、AOTCA荣誉顾问骆大卫等的来访工作。

(二十八)做好出访AOTCA2013年越南会议、拟访问台湾省会计师公会、台北市税务代理人协会等的工作。

(二十九)协助地方税协,做好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境外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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