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租入厂房加层改建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14-10-16 07:22     标题: 租入厂房加层改建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时间:2014-10-14 来源:中财税网

问:企业对租入的厂房进行加层改建,发生的改建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因此,对租入的厂房发生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zhwk




欢迎光临 丹阳市鑫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ttp://xqtax.com.cn/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