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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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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15-2-26 09:14
标题: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15-02-25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崔健
在税收管理中,由于大企业具有组织结构庞大,信息系统应用率高,税收业务相对复杂,税收筹划意识强等特点,税收管理的难度相对较大。作者结合工作实践,针对提出改进建议。
当前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税务风险理念不够牢固。企业高层对税务风险的态度、风险偏好潜移默化地影响企业税收策略的制定、税收风险的重视程度和应对态度。有的大企业对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不够重视,只注重企业的产供销、财务分析核算、利润指标实现,忽视了税收风险对企业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没有把税收风险管理纳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容易造成企业实际经营与税务核算、税务风险管理两张皮的问题。
企业税务内控机制不够健全。企业的税务内部控制机制是监控税收风险的“防火墙”,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09年就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但根据2014年山东省泰安市国税局对5家大企业税务内部控制制度现状的调查发现,大企业税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并不乐观。有的企业从根本上未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有的企业税务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税务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大多数企业没有定期开展税务风险分析与评估,只是根据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被动应对;有的企业即便是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评估,控制措施的设定、监督和改进举措也欠规范。
企业税收筹划过于复杂隐蔽。大企业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税收筹划力度较大。有的企业雇用知名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刻意包装、制造出极其复杂的税收筹划,通过集团控制、关联交易、合并分立等,人为增加组织架构的复杂性、价值链的冗长性和业务流程的繁琐性,有的甚至制造与实际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和拥有的资产不一致的中间体,其中筹划目的和具体细节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税务机关披露,造成企业规模、利润水平和占用的社会公共资源与缴纳的税款极不相称。
税务机关风险管理不够到位。在数据采集利用方面,系统内现有存量数据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对企业动态数据采集不够及时,与第三方数据交换机制尚未健全。在风险分析评估方面,预警指标重点不够突出,风险评估模型不够丰富,特别是缺乏行业性、地域性大企业风险评估模板。在风险应对方面,差异化的应对举措划分不够细致,落实不够有力,靠经验管理、拍脑袋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由于大企业影响力、收入压力等的存在,采取变通的方式,使应对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
税务机关管理资源存在掣肘。大企业管理部门与具体税种管理部门在衔接上存在掣肘,大企业遇到的增值税问题需要请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遇到的企业所得税问题需要请示所得税管理部门,大企业管理部门在中间更像是“二传手”,对许多风险问题不能直接定论。大企业风险管理人才缺乏,有的地方甚至是一人兼数岗,导致很多工作的落实绩效不高,与大企业风险管理日益凸显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不够透明。现行税法层级较低,权威性受到挑战,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缺乏可操作性,部分文件描述模棱两可,在不同级次税务机关之间、同一级次税务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税务机关和大企业之间,容易产生不同的认识和理解,造成有的大企业在不同区域的分支机构采取不同的口径处理同一税务事项。
提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绩效的几点建议
夯实常态化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理论宣传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向大企业高层灌输税务风险管理理念的重要意义,让企业从战略层面提升对税务风险理念的重视程度。注重形式与内容的衔接,把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体现到企业的各类战略决策、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中,以风险管理理念的常态化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
建立规范的内控制度。引导企业落实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筑牢税务风险“防火墙”。围绕控制环境、税务风险识别和分析评估、税务风险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改进五要素,建立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体系,使税务内控和财务内控以及其他内控体系相协调。定期开展税务风险分析评估,突出合并、重组、重大投资项目、经营模式改变等重要控制点,制定诸如开展税务尽职调查和税务合规性复核等对应控制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阶段性税务风险内控评审,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加以改进,切实纠正控制运行偏差。
培养合作型税企关系。税务机关需要设计与大企业的合作遵从模型,与大企业建立互相尊重、互负责任的新型合作关系。一方面,税务机关应向大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公司高层提供治理指导,以鼓励大企业主动披露纳税风险。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对重大事项积极探讨事先裁定等举措,给予大企业以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确定性。另一方面,大企业应主动就发生的重大涉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报告,及时披露税收筹划的有关细节和详尽数据,与税务机关共同判定是否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营实质,预先化解潜在的税收风险。
开展全流程风险应对。建立一体化风险管理模式,按照标准化流程,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外围数据信息的采集利用,深入开展现实和潜在风险点的查找、识别。建立完善分事项、分行业工作指引,为大企业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丰富预警分析指标,科学测算预警值,提高风险评估的可靠性和准确率。加大差异化风险应对举措落实力度,让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促进税收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夯实大企业管理部门的实体地位,建议在有条件的市、县局成立实体化的大企业税务管理局。明晰大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税种、税源管理部门的权责划分,对大企业涉及的税种管理事项可以交由大企业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税种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加大专业化团队建设力度,在吸纳系统内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加入大企业管理团队的同时,积极开展审计、经济管理、反避税、信息应用等知识培训,促进专业化人才培养。
健全法律法规。加快税收立法进程,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税收征管法早日得以修订完善,适时增补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关内容。提升现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解释级次,保持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范性文件执行口径一致。在恪守法定、公平、公正、效率、中性等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大企业诉求,研究出台一批新政策,确保大企业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国税局
(责任编辑:解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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