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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年度积分考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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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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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 15:22
标题:
“两学一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年度积分考评 工作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年度积分考评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镇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组通〔2017〕8号)精神和《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丹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丹阳市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丹办发〔2015〕73号)安排,现就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年度积分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在前一阶段学习、开展“践行‘雅琴精神’‘王华精神’,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大讨论基础上,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讨论,让广大党员领会掌握《准则》、《条例》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了解宏观发展大势和全市工作大局,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年度积分考评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基层党组织要将相关学习资料及时发放到位,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
二、开展党员个人“亮绩”和考评小组“考绩”
以支部为单位,要求党员对照年初向支部递交的书面先锋承诺书,进行述诺,并开展自查自评。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情况,并根据每季度积分记录、有关资料和群众反映,初步确定党员在“先锋亮绩,积分管理”中的年度积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三、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各基层党组织要超前谋划,安排充足时间,并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流动党员返乡契机,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个别谈话。做到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当好示范。
2.扩大交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党员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要专门组织群众对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的年度积分情况、考评小组及支部评分情况进行“评绩”,并提出意见建议。
3.上门走访。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基层党组织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或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党员,更要主动上门,反复谈、敞开心扉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4.主动约谈。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约谈。同时,对外出流动党员可主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
四、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每名党员都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对照“六查摆六强化六提升”(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对照“八查摆八强化八提升”)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在“四个合格”,即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纪律规矩松弛,道德行为不端、修身律己不严,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各行业各领域党员还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村、社区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带头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企事业单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和业务技能不强等问题;机关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执法不公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章》规定,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处理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集中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支部书记要带头认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五、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上,首先由支部书记领学《准则》第九部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第十部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然后由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述职,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接着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言具体步骤是:发言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今后整改措施;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既解决问题、触及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六、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年度积分考评、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积分考评和民主评议。要切实将党员在“先锋亮绩、积分管理”中的积分情况运用到民主评议过程中。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支部全体党员集中观看党性教育专题片《周恩来的党性之光》(可登录“江苏先锋”网或“北固E家”网在线收看)。
2.支部书记领学《党章》第一章“党员”,重温党员条件、义务、权利、入党誓词等。
3.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4.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要摆出“四个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如果支部党员人数较多,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
5.根据党员个人自评和小组考评情况,参照群众意见建议,对每位党员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现场通报并及时公示。
6.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已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时不作为评议对象。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年度积分考评。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相关活动。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七、作出组织考评,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党员年度积分考评和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经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后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照镇江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民主评议情况要如实填入《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4)。
各基层党支部要将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并依据评议结果确定党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积分在90分以上党员,优先作为本年度本单位评先评优的参评对象;积分低于90分,不得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对年度积分较低的党员,实施双色预警制,其中对积分60—70分的党员,启动黄色预警,由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提高(或延长预备党员考察期);对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启动红色预警,经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进行限期改正(或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取消其本年度党内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结合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分别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附件: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年度积分考评表
3.党员民主测评表
4.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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