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间接税对货物和劳务征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15)》,各国总商品和劳务税占税收收入(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比重美国为20.87%,法国39.87%,德国44.96%,英国42.77%,日本36.36%,韩国42.80%,而中国高达64.75%。总商品和劳务税包括一般商品劳务税(general taxes on goods and services)和特种消费税(excises),其税额多少直接影响商品或劳务的市场竞争力。特种消费税通常针对特殊商品征收,一般数额较小,因而一般商品劳务税更为普遍。一般商品劳务税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述,例如在美国为消费税(Sales Tax);在新加坡、加拿大等国被称为货物和劳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GST);在欧洲国家被称为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在中国主要包括增值税和营业税,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和营业税的废止,增值税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2017年,中国国内增值税收入为56378亿元,再加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5969亿元,减去出口退税13870亿元,共计5847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总额144360亿元的40.51%。如此大规模的增值税,一旦其中存在对制造业竞争力提升的阻碍,其负面影响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