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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0元打印机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固定资产”?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20-3-16 08:27     标题: 2000元打印机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固定资产”?




中国会计视野  

2020.3.14


购买一台2000元打印机
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固定资产”?

一、举个例子

例: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本月购买了1台2000元的打印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看到税务上有个政策:(财税[2014]75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请问:到底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固定资产”账户?

答:打印机属于固定资产中的电子设备类,在会计核算时应该计入“固定资产”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打印机  20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0元

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按月折旧(假如按照3年折旧,预计净残值率按照5%)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79.16元
      贷:累计折旧         79.16元

二、给会计人的5点善意提醒

(1)会计处理是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税务处理,桥是桥,路是路,会计与税务是两回事;

(2)会计处理方法和税务规定之间产生的差异,应该通过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进行处理;

(3)外购固定资产,开始折旧的时间是可以使用的次月,可不是购入的当月,从来没有一次性折旧法;

(4)(财税[2014]75号)第三条的规定只是一个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既可以享受,也可以不用,自行决定;

(5)上述优惠政策不需要进行任何备案手续,企业只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报表即可。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上面的案例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再提醒大家一下,打印机属于固定资产中的电子设备类,在会计核算时应该计入“固定资产”账户,以后不要再入错账了!

除了2000元打印机,
会计人的以下这7笔账
也别再入错了!当心有税务风险!


业务一: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收益,并入企业经营收入来纳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A企业为一家自然人合伙企业,2017年A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息收入100万元,A企业财务人员将其按投资收益核算,并入A企业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修订为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

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正确方式应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 (国税函〔2001〕84号)

业务二:

异地的房产与土地,在公司注册地申报纳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甲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点为A省,同时在B省有一处经营用房。

甲公司在A省工商部门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A省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

甲公司财务人员将B省的经营用房应缴纳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在A省办理了纳税申报,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纳税。

政策依据: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业务三:

个人股东,异地投资的股权转让,在居住地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张三居住地为A市,2016年对B市的一家制造企业投资1000万元,由于发展的需要,2018年张三将该投资以1500万元的金额转让给李四,由于张三与居住地税务部门较熟悉,便在居住地申报缴纳了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张三在居住地纳税是一种错误,正确纳税地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政策依据: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业务四:

对外出租配备操作人员的施工机械设备,按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你的税就缴错了!

错误业务:

嘉诚公司是从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在对外出租的过程中,有些配备了操作人员,有些没有配备操作人员,财务人员都按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3%税率缴纳了增值税,财务人员的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

业务五: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你的税就抵扣错了!

错误业务:

A公司从事餐饮服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丰富菜品,A公司从一家农产品销售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农产品,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按3%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财务人员的这种抵扣方式是错误的,应当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业务六:

围墙、绿化、变压器、下水道等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你的税一定缴多了!

错误业务:

甲企业在A地修建了一栋办公楼,由B公司总承包,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含围墙、绿化、变压器等附属设施),财务人员在缴纳房产税时以1000万元除一定的比例后,按1.2%计算缴纳房产税,财务人员的这种缴纳方式是错误的,房产原值不包含围墙、绿化、变压器等附属设施。

政策依据: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财税地字〔1987〕3号)


业务七:

房屋大修停用期间,仍然缴纳房产税,你的税一定缴错了!

错误业务:

A公司将自有的一栋大楼经营酒店,由于酒店经营的时间较长,近期正在翻新装修,预计停用时间为7个月,大修期间,财务人员仍然在对该栋大楼申报缴纳房产税。财务人员这种纳税方式是错误的,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839号)

附:管理费用最全分类
帮助大家远离入错账
金属质感分割线

为了帮助大家远离错账这个坑,大白给大家整理好啦,37个管理费用科目,也分别说说相应科目的解释,方便大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正确设置科目。

1、管理人员工资: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应由费用列支的服务人员(如食堂炊事人员),临时抽调在行政管理部门助勤人员、全厂性仓库人员等的工资。但技工学校、中小学及托儿所、幼儿园、厂外浴池、理发室及职工医院人员的工资。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2、职工福利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准予扣除。

3、差旅费:

按照规定支付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因公外出所产生的各种差旅费、住宿费、助勤费、伙食费、公杂费等等;按规定支付职工及其家属的调转、搬家费;按规定支付患职业病的职工去外地就医的交通费、宿费、伙食补贴等。

4、办公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具、纸张印刷品(包括各种规程、制度、报表、票据、账簿等的印刷费和购置费)、邮电通信费(包括邮票、邮费、电报、电话费、市话初装费,以及调度通信话路以外的话路租金等)、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

5、折旧费:

指按规定由行政管理部门列支的各项固定资产(包括文教、卫生、福利部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6、修理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

7、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指车间为进行生产和维护生产设备、环境等所消耗的各种一般材料(不包括修理(主要指配件)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8、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工具、低值设备因磨损而减少的价值及修理费。

9、工会经费:

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计提。

11、劳动保险费:

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等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还核算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一次性补偿金等等。

12、董事会费:

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日常开支,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等。

13、咨询费:

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4、审计费:

指企业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15、诉讼费:

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6、排污费:

指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17、绿化费: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厂区绿化费用。

18、税金:

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印花税。(注:/前注明的税种是内资企业适用的税种,/后注明的项目为外资企业适用的税费)

19、技术开发费:

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

20、无形资产摊销:

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21、业务招待费:

指企业的所属部门为企业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2、仓储费用:

指企业材料、半成品及其产成品仓库为进行保管、整理等工作所耗用的材料、工具,备品和其他费用。

23、保险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包括福利部门)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车辆保险(不包括采购物资的途中保险费)。

24、水电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由于消耗水、电和照明用材料等而支付的费用。

25、运输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应负担的厂内运输部门和厂外运输机构所提供的运输费用。包括其办公用车辆的养路费、管理费、耗用燃料及其他材料等费用。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市内运杂费。

26、取暖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所支付的取暖费,包括取暖用燃料、蒸汽、热水、炉具等支出。

27、警卫消防费:

企业警卫。消防部门的维护费用和日常经费。如消耗的消防用材料物资、预防用材料物资、预防宣传费用、警卫消防人员服装和门卫费用等。

28、会议费:

指企业因召开会议按照规定支付的各种费用,其中包括会议伙食补助费、会议公杂费、住宿费和会场租赁费、会议交通费等。

29、职工交通费:

按照地方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市内交通补贴,为职工上下班工厂自备车和职工私车所耗用的汽油费、养路费等交通费以及职工探亲旅费等。

30、劳动保护费:

指按照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饮食品(含外购矿泉饮水)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31、租赁费:

指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从外部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和用具等按规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租金。

32、环保卫生费:

指企业为预防职业病而发生的工业卫生费;为保护工厂环境而发生的环境保护费用:“三废”费用;厂区清洁费用等。

33、坏账损失:

指企业经批准实际转销的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或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

34、存货盘亏(减盘盈):

指企业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及产成品等盘亏,毁损、报废扣除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与上述存货盘盈相抵后的净损失。

35、试验检验费:

指企业对材料或产品进行化验、检验、试验而发生的费用。

36、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指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37、其他支出:

兜底项目

重要提醒:

管理费用虽然这么多科目,其实最重要的是按照符合自己企业的需求和发生的业务。

来源:税台、郝老师说会计、小陈税务08、财税解读、众可信财税服务、会计帮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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