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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提高直接税 降低间接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20-12-8 19:10     标题: 提高直接税 降低间接税




来源:资治一言  作者:禾徭贝  

时间:2020-12-07

  近年以来,我国一直在提高直接税、降低间接税的比重的道路上努力着。今年,财政部在提及推进税制改革的具体做法时又提,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增值税可以说是间接税的代表,所得税是直接税的代表。增值税是法国人发明的,收税方式隐藏在流通环节,是典型的“拔鹅毛还不让鹅叫的艺术”;所得税是在你拿到收入后收取的,“我被收税了,我是纳税人”的感觉会更强烈些。由此观之,不考虑培养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的前提下,征收方会更喜欢间接税。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降低间接税的比重?

  对于这一问题,曾经笔者禾徭贝是不理解的。比如增值税,一环扣一环,设计巧妙,又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与消费税,和现在已经成为历史的营业税算在一起,曾经也是撑起了财政收入的大半个天空,为什么要降低他们?

  后来,笔者禾徭贝读到丰田公司前副社长大野耐一的一段话,他指出“库存是万恶之源”。之后,又看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到货币是一次惊险的跳跃。如果掉下去,那么摔碎的不仅是商品,还有商品的所有者”。大野耐一痛斥库存的“恶”,马克思为生产者敲警钟——手中之物,若不能实现“惊人一跃”,便只是库存而已。财务管理课上,老师一定会提到一个词:现金为王。大概也是同样的道理。

  拿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来说,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中有一条是,采用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就产生了。也就是说,即使是收到一次性支付的多年的预收款,也要对全部款项缴纳增值税。对比企业所得税,若收到了一次性支付的预收款,依据权责发生制,这部分收入要与成本费用配比着慢慢分摊到各年度。增值税是价外税,不会影响企业利润;所得税是价内税,配比分摊也有助于账簿平稳。这样,增值税随着商品的流转往下走,下游企业交的进项税额便是代垫的税款,若商品迟迟不能实现存货销售的“惊人一跃”,那么企业老板们自然会咒骂“存货是万恶之源”。

  但增值税的存在是必要的,“以票控税”是我国特色创举,在税收监管方式中有极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增值税把税负分摊到了每个流通环节,“以票控税”监管即可,比起所得税的监管,难度要低。曾经的个人所得税只能主要依靠源泉扣缴,且采用分类征收主要原因就是当时的征管技术跟不上。当公民不知道自己是纳税人时,便不重视税法,纳税遵从意识也就相对滞后。

  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既更加照顾了中低收入者,又实行综合征收、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使制度设计更加合理。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时,不少网友调侃,以后税务局将是“最懂你的人”,从工作收入、父母子女,到学习医疗、住房社保,都通过申报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个大好消息,对于推动完善直接税体系有着重大意义。而个税改革的落实,又跟大数据征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往,不是不想收,而是成本高。现在,手机网民普及率逐步提升,这为自行申报创造了硬件条件。在信息采集方面,人脸识别技术、与银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让税务局的征管效率、征管水平如虎添翼。

  去年专项附加扣除刚推开时,很多租房人被房东要求,不得填报附加扣除,不然涨房租。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房东担心未来万一哪天新的财产税出台,自己的黑房源却早已在个税系统中,躲不掉了。

  很多租房客自然会妥协。只是,躲过了税务的系统,躲不过公安的系统,包租婆包租公们的小算盘还是落空了。

  因为疫情,全国公安都推出了“健康码”,对基本信息、自有住房、租用住房等做了统计和匹配。这是抗击疫情不得不做的信息统计,但也正是通过这次的信息统计,各地公安部门将很多数十年在逃的人员抓捕归案。可以想见,当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税收征管能力必能得到大幅提升,曾经的漏报瞒报人员也将无所遁形。

  可以预测,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继续推进,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直接税征管体系和征收方式,是必经之路。人们也会更多地面对直接税带来的税负痛感。改革或有阵痛,但拥抱“我是纳税人”的意识、迎接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变革,才是着眼长远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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