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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例解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如何进行个税汇算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22-4-27 15:52     标题: 例解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如何进行个税汇算




来源:大连税务 作者:大连税务

时间:2022-04-26

  Q:我是中国居民,任职于境内某建筑公司,2021年9月被派往尼日利亚为“一带一路”建设工地承担设计工作,当年在尼日利亚工作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收入,同时在当地投资取得分红收入,这两部分收入需要回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您取得的这两部分收入属于境外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在我国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Q:我的境外所得在国外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了,会不会产生重复纳税呢?

  A:不会产生重复纳税,国外已纳的税款可以抵免。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该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依据3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所得项目不同,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抵免限额        计算方法
来源于一国(地区)
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        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
来源于一国(地区)
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来源于一国(地区)
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        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分别单独计算的应纳税额
来源于一国(地区)
所得的抵免限额        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Q:那真是太好了,请指导我一下如何办理境外所得的税款申报和抵免。2021年我从境内取得工资薪金120000元,劳务报酬10000元,这两部分所得在境内缴纳了3608元个人所得税。在尼日利亚取得工资薪金100000元、利息股息红利60000元,同时在尼日利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6080元。此外,我还有符合规定的“三险一金”40080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4400元,基本医疗保险3600元,失业保险480元,住房公积金21600元),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12000元。请帮我计算一下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补税?

  A:按照您提供的收入、扣除和已纳税额情况,分“三步走”,首先区分所得类型,按国内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在应纳税额基础上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最后根据在境外的已纳税额进行抵免后,计算汇算清缴实际应补税款。具体计算如下:

  01、计算应纳税额

  全球综合所得收入额=120000+10000+100000-10000×20%=228000(元)

  全球综合所得应纳税额=(228000-60000-40080-1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115920×10%-2520=9072(元)

  来源于尼日利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60000×20%=12000(元)

  02、计算抵免限额

  尼日利亚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9072×100000/228000=3978.95(元)

  尼日利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抵免限额=12000(元)

  来源于尼日利亚所得的抵免限额=3978.95+12000=15978.95(元)

  03、进行抵免后计算应补税款

  您在尼日利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6080元,大于该国的抵免限额15978.95元,因此本年可以抵免15978.95元,剩余101.05元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您2021年度全球综合所得应纳税额9072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12000元,扣除境内已缴税款3608元以及可抵免的境外已缴税款后,汇算清缴应补税款为:9072+12000-3608-15978.95=1485.05(元)

  Q:明白啦!那我应该什么时间申报,申报地点在哪?

  A:根据3号公告的规定,您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同时,公告对于纳税申报地点也有明确规定,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您应向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Q:那我该如何进行申报呢,需要上门办理吗?

  A:您可以采取网上申报、上门申报或者邮寄申报的方式,其中网上申报比较方便、快捷,建议您使用网页Web端办理标准申报。

  如您选择网上申报,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dalian.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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