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户外广告工程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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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5-8-3 16:23
标题:
户外广告工程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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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对于承做户外广告工程的,将设计好的广告在户外安装,是按广告业交税,还是按安装业交税?如果发包给他人安装,这部分费用可否进行抵扣总的设计费用,只就余额交广告税?
答: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有关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因此,对于承做户外广告工程,将设计好的广告在户外安装,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纳税。对广告公司因经营的需要而再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作或安装的费用支出,不得扣除收入额;接受广告公司委托加工制作或安装的企业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的税种、税目纳税。如你所述,你将广告工程发包给他人安装,你应将所取得的收入全额按“服务业——广告业”纳税,而承包方则按所取得的收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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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right>中华会计网校 </P></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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