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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多报亏损能算偷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4-1-9 13:37     标题: 多报亏损能算偷税吗

  中国税务报社:我们是一家地方热力发电公司。近日,我市国税稽查局在对我公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认为我公司申报的年度亏损额477万元中,存在以下虚报亏损的现象:1?2003年8月发生的一笔变压设备遭雷击事故损失136万元已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生产费用”账户中列支,但保险公司对该事故支付的90万元赔款却未冲减生产费用,而是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
  账户上;2?融资租赁租入的供电设备租金26万元在“生产费用”账户中直接列支;3?为本市一私营企业作贷款担保人,因该私营企业倒闭未按合同归还贷款而发生的担保损失50万元在“生产费用”中直接列支。
  对我们以上做法,我市国税稽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国税发犤1996犦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犤1996犦653号)的有关规定,认定我公司多报亏损属偷税行为。于是以我公司多报亏损额90+26+50=166(万元)推算出的应缴企业所得税额166×33%=54?78(万元)为我公司的偷税额,决定对我公司处所偷税额1倍的罚款,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请问:以上3笔业务支出真的不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我们是一家亏损企业,即使以上3笔业务没有在税前列支,我们仍然亏损311万元,根本不存在偷逃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为什么国税稽查局要按偷税对我们进行罚款呢?
  佳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贾玉
  答复:首先,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五项和第八项、《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项以及《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犤1995犦81号)第二条的规定,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以及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而承担的本息均不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因此,你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多列支了166万元支出,属于多报亏损的行为。
  其次,对你公司多报亏损的行为能否按偷税进行处罚,可先看一看国税稽查局即将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你市国税稽查局根据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国税发犤1996犦162号)规定,企业多报亏损,虽然未造成当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结果,但会造成以后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性质相同。因此,税务机关在对申报亏损的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如发现企业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从而多申报亏损,可视同查出同等金额的应纳税所得,除调减其亏损额外,可根据33%的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并视其情节,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犤1996犦653号)第一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虚报亏损,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认定其为偷税而应处以罚款的,可将查出企业多报的亏损额视为查出相同数额的应税所得,再按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以此作为罚款的依据。”因此,国税稽查局把你们虚报亏损的行为作为偷税行为并准备以此进行处罚似乎符合有关规定。
  然而,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什么是“偷税”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即“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也就是说,构成“偷税”要有两个必备条件,一是要具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的行为;二是要有“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结果。缺少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均不能算做偷税。而你公司虚报亏损166万元,有可能造成以后年度少缴税款,而现在尚未造成少缴税款的结果,缺少构成偷税的一个必要条件,所以不能定性为偷税。
  也许你还要问: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国税发犤1996犦16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犤1996犦653号)就不算数了吗?我们认为,这两个文件的法律地位不能与《税收征管法》相比,当其与法律相冲突的时候,理所当然应当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对你公司虚报亏损的行为应如何进行处理呢?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自2001年5月1日新《税收征管法》实施以后,对纳税人虚报亏损的行为,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调整账务外,还应对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若你市国税稽查局仍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通知的规定,对你公司虚报亏损的行为按偷税进行处罚是完全错误的,你们可以依法进行复议或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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