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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召开“江苏国税纳税百强暨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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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6-4-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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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召开“江苏国税纳税百强暨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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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 编辑:金冈 来源: 江苏国税网
江苏国税网4月2日报道 今天,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召开了“江苏国税纳税百强暨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5年度江苏国税纳税百强企业,曝光十大涉税案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敬群同志主持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苏明同志介绍了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情况以及进一步转变国税机关作风,做好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服务发展的工作任务和措施。
周苏明局长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议题是启动第1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刚才公布的全省国税纳税百强企业,作为全省广大纳税人的代表,依法诚信纳税,为江苏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代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向在座的企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广大纳税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广大新闻媒体给予我省国税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周苏明局长在介绍税收宣传月活动时说:加强税收宣传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公民税收法制意识的有力举措,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此,全国税务系统连续15年举办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税收宣传的品牌。今年我省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将继续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主题,开展走访纳税人,集中宣讲解读税收政策、网上税收法制意识调查、组织专题宣传报道等八项活动,重点组织“走访服务万户重点税源企业”、启动江苏国税服务e站、基层分局集中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咨询建立健全税收咨询制度等三项活动。
周苏明局长最后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面勾画了“十一五”时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也明确指出:今后五年既是我省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也是为后十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阶段。当前,我省经济社会事业正处在十分重要的发展时期,税收工作肩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更好地发挥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将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国税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把“三个服务”不断推向深入。今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八项工作:1、依法大力组织收入,为江苏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2、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税收问题;3、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4、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和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5、建立税收政策快速发布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最新税收政策;6、继续落实出口退税“八项承诺”制度,加快出口退税进度;7、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综合治税效能;8、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有:人民日报社江苏记者站、新华社江苏分社、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教育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江苏经济报、江苏法制报、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南京晨报、南京零距离、中国税务报社江苏记者站等16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在宁部分国税纳税百强企业的领导、在宁全国百强软件企业的老总;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软件园的有关领导;江苏省和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有关领导、部分处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国税干部。新闻发布会后,江苏省和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召开了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座谈会。(魏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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