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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让加油站要缴哪些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6-4-6 22:26     标题: 转让加油站要缴哪些税

  中国税务报:
  我与中国石油承德分公司签订了一个合同,我负责建一个加油站,加油站建成后再整体转让给中国石油承德分公司。我现在已经将加油站建成,但是我不知道这个转让行为如何缴税?需要哪些手续?
  河北承德读者 马青龙
  答:对于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两个因素:一是是否存在代建行为,二是“整体转让”在这里的含义。一般情况下,对于这个行为如何缴税需要分两方面考虑,如果是自建加油站并转让,应按下列税种缴税:在转让行为地按转让额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和“建筑业”营业税;用转让额减去成本和必要费用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别按照“建筑安装合同”和“财产转移书据”贴花,缴纳印花税;依据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土地增值税。如果是本人委托其他建筑业纳税人承建后并转让给中国石油,则上述税种中除建筑业营业税本人不再缴纳外,其他税种仍需缴纳。纳税人应该在加油站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
  河北省承德市地税局 石树勇 克树利  

www.ctaxnews.com.cn 2006.03.27  石树勇,克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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