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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二手房交易抢搭减免税末班车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6-6-2 09:52     标题: 北京二手房交易抢搭减免税末班车

  http://www.sina.net 2006年06月01日 13:50 北京日报  
  
  提前两天公布的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减免条件收紧的消息,让北京市卡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二手房纷纷抢搭最后两天减免税的“末班车”。北京市地税局昨天表示,纳税人在6月1日前如果已经在办税现场上交了相关填报表格,延期仍可以按原政策办理。  

  5月31日早上8时,海淀地税局契税直征大厅的门口已经挤满了排队办税的人。从税务所的门口到门前的马路上,来给房屋交易交税的人排出了三列纵队。一位排在前面的男士 告诉记者,为了能赶在今天办交税手续,他早上五点多就来了。丰台房产交易全程服务大厅昨天的人流量则逼近2000人,较日常增加70%。在朝阳、西城、丰台、石景山等区的契税直征大厅,也同样是人山人海的场面。  

  北京市地税局知道情况后,迅速通知各区县地税局告知纳税人先在现场领取填写相关表格交给地税工作人员,延期仍以原政策办理。同时采取措施增设窗口、实行排号,让区县局局长都亲自到大厅维持秩序;并取消午休、延长工作时间至夜里12时,最大限度地缓解纳税人的办税压力。在有上千人办税的海淀契税直征大厅,海淀地税局局长杜军利在现场向纳税人承诺提供电话预约服务,31日当天拿到排队号的纳税人将接到税务局通知具体办税时间的电话,然后再到税务局办理手续。  

  据初步统计,本市主要城区集中在5月30日和31日两天办理交税的二手房达到3100户,其中海淀区办理的二手房交税申请比平时增加了40余倍,宣武区的营业税、契税税收比平时增长280%。RJ037  

  又讯(记者黄玉迎)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减免须经地税部门审核  

  为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产权契税“孰先”定购房时间  

  对人们最为关注的购房时间的界定,通知强调,个人购买住房仍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其中,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受赠继承住房出售也要按规定征税  

  对于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通知表示也仍适用个人出售房屋征税的有关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记者黄玉迎 通讯员冯京红)  
  
  


www.jsgs.gov.cn    2006年06月02日 08:30:06  编辑:李平榕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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