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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职工意外死亡,公司给予离职补偿如何列支 [打印本页]

作者: suowanxi    时间: 2006-6-17 15:48     标题: 职工意外死亡,公司给予离职补偿如何列支

  老师,您好!
     我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本月初有一员工意外死亡,公司给予其家属支付X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偿。我们作为“营业外支出--员工离职补偿金”列支是否正确?此类支出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类似费用可否所得税前列支?如果能在税前列支,税局对此类费用有无金额限制?
作者: bgs    时间: 2006-6-21 09:26

该费用属于福利费性质.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在不超过计税工资14%的范围内据实列支!

直接应计入"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就可以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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