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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差旅费支出的几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iy    时间: 2006-8-25 16:49     标题: 求助差旅费支出的几个问题?

  您好
有几个关于差旅费支出的问题想问下
1、公司员工出差到外地,期间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有发票)能不能列入管理费用-差旅费?有没有限额?
2、员工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的出差伙食补贴或住宿补贴或对出差人员餐饮住宿费采用包干制的能不能列入差旅费中支出?
3、员工在本地办事发生的打的费公交费是不是也列入差旅费?
4、以上这些列入管理费用的差旅费能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谢谢!
作者: ywb    时间: 2006-8-28 10:31

diy:您好!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包括杂费、伙食补助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但企业税前扣除的差旅费,必须有税务机关认可的证明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上回复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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