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千名稽查人员追查虚假运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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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6-9-4 09:12
标题:
千名稽查人员追查虚假运输发票
www.ctaxnews.com.cn 2006.09.01 牛达,贠相忠,胡峻峰
现在许多不法企业,越来越青睐用虚假货物运输发票抵扣税款,这是记者日前在山东省国税局稽查局采访时了解到的一个情况。接受采访的稽查人员向记者介绍,从2005年6月起,山东省国税局调集了近千名稽查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对运输发票的专项检查,全省共检查出虚假运输发票63765份,涉及金额52.9亿元。
两份异常运输发票
山东省国税系统缘何如此兴师动众地对运输发票进行清查?这还要从潍坊市国税局发现的两份异常运输发票说起。
2005年6月,潍坊市国税局在对煤炭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两份异常运输发票:一份是潍坊千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取得的,另一份是潍坊市万祺经贸有限公司取得的。
潍坊千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取得的发票的开具日期为2004年6月7日,起运地是潍坊,到达地是济南,运费金额为16000元,承运单位是河北省邢台市第三运输公司,代开税务机关为邢台市地税局。
潍坊市万祺经贸有限公司取得的发票的开具日期为2005年3月21日,发货人为太原富泰贸易有限公司,起运地是山西省太原市,到达地是潍坊,货物为煤炭,运费金额为1248000元(2400吨×520元/吨),承运单位是河北汽贸运销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代开税务机关为邢台市地税局。
分析这两张发票的票面所记载的信息,稽查人员认为存在如下疑点。
从潍坊千合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取得的发票看,货物从潍坊起运到达济南,这是全程都在山东省境内的线路。河北邢台的运输单位来承运这条路线的运输业务,明显是舍近求远,不合常理。
从潍坊市万祺经贸有限公司取得的发票看,如果货物是从太原市运往潍坊,从起运点到潍坊也只有500多公里。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费价格,每吨公里为0.35元。据了解,目前运输市场上均不高于此价。那么,每吨煤炭运到潍坊也只有175元左右。520元的运费是市场运费价格标准的3倍,非常不符合实际。
从上述两张发票入手,潍坊市国税局采集了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货物运输发票并对其进行了分析。结合发票的开具内容,通过电话与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等地发行或开具发票的地税部门进行了核实,初步认定的结果是,这些发票大部分是假发票。
4000多户受票企业接受检查
2005年7月10日~15日,潍坊市国税局稽查局派人到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3个市的10个地税部门对所采集的发票进行了第一次协查,采集的发票涉及15家企业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间从河北省取得的276份运费发票。协查结果显示:276份发票中,是真发票且符合要求的只有6份。
7月27日~7月30日,潍坊市国税局稽查局又针对发票开具单位进行了第二次协查。
通过协查证实,虚假发票的开具单位主要税号有11个,但名称很多,有的一个税号对应着四五个名称。这其中,有5个纳税人识别号没有在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或已经注销,属于虚假税号。经查证,以虚假税号名义开出的运输发票均为虚假发票。有4个纳税人识别号对应的纳税人存在且属于货物运输发票代开单位。经查证,发票代开单位开出的发票注明自开的均为虚假发票。有2个纳税人识别号对应的纳税人存在且属于货物运输发票自开单位。经查证,发票自开单位开出的发票注明代开的均为虚假发票。
2005年8月20日,潍坊市国税局将对虚假运输发票检查取得的成果向山东省国税局进行了汇报。接到汇报后,山东省国税局随即通过征管监控分析系统对全省接受的河北省11户企业货物运输发票的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摸底情况令他们大为震惊,全省来自河北省的货物运输发票竟达28240份,金额高达32.33亿元,山东省国税局的决策层意识到,已经非常有必要在全省范围内对假货物运输发票实施专案检查了。
兵贵神速。2005年9月2日,山东省国税局在寿光召开了打击虚假运输发票专案工作会。会上宣布,成立打击虚假运输发票专案领导小组,由山东省国税局纪检组长孙立德担任组长,稽查局局长宋永信担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省专案检查工作,要求各市也相应成立专案组。
9月2日至10月底,山东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局抽调了近千名稽查业务骨干分成若干检查组,对4248户受票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今年初,他们结合税负调查分析活动,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税负调查分析提供了更加科学、准确的依据。
接受虚假发票企业大多为用煤大户
通过在全省范围的检查,山东省国税局基本摸清了涉案货运发票的几个来源。
供货单位提供。受票单位从几个固定的企业或单位购进货物,由供货单位负责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都由供货单位提供,双方实行两票结算。
供货个人提供。供货个人自行上门联系业务,受票单位在购进货物时,供货人带来运输发票,与货物发票一起支取货款。这种情况的供货人往往不是本地人,且多数业务发生次数较少,详细情况有时受票单位并不十分清楚,因而查找供票者的难度相对较大。
配货站提供。受票单位销售货物需要配货站联系车辆,发票由配货站提供。有的配货站是通过联系的配货车取得的,有的是通过河北公司代开的。配货站存在问题较多。
非法代开。不法分子通过电话联系配货站、运输公司等,说能给代开货运发票,配货站、运输公司将发票开具内容告诉对方,不法分子将开具的发票通过特快专递寄过来,然后收取一定比例的代开手续费。有的发票提供者,直接打电话联系企业,为企业提供运输车辆,同时提供货运发票。还有的受票人通过手机信息知道发票开具信息后,便电话联系开票人,为自己或为他人代开货运发票,然后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承运车辆司机提供。受票单位找运输车辆,雇用司机时,司机在支取运输费用时直接提供发票。因为承运车辆不固定,对发票的来源很难进行进一步的追查。
货运代理公司提供。有的受票单位的运输业务找货运代理公司负责办理,货运代理公司为受票单位运输货物,同时提供货运发票。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接受虚假发票的企业大多为用煤大户,也就是发电厂、钢铁厂、造纸厂、热电厂等这类单位,另外的大户就是经营煤炭、钢材、水泥建材的商贸企业。究其原因,这些企业运输业务量大,所以他们涉及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较大。”山东省国税局稽查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运输发票的开票方式分为自开和代开两种方式,假发票则主要以代开为主。由于地税机关对自开票企业要求标准很高,1个县市区一般只有1户~2户企业为自开方式,其他运输企业大都需要到地税机关代开,所以不法分子大多以编造地税机关代开方式开具虚假发票。在这次检查的虚假发票中,有80%以上为代开,自开票不到20%。不过检查显示,虚假发票开具内容破绽较多。在核查的虚假发票中,从票面看,代开地税机关、地税机关代码、地税机关代开专用章、开票人等都统一不起来。有的多个货运发票开具单位的开票人是同一个人。
打击假发票任重道远
“假发票查是查出来了,可对虚假货运发票源头的追查和对不法分子的查处难度却很大。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电话、传真、短信、特快专递等形式进行联系和传递虚假发票,互相之间不见面,发票提供者往往利用虚假身份进行作案,因此对虚假货运发票的开具者和提供者很难查找到,对制售假发票的不法分子往往很难进行抓捕。”工作人员介绍说。
不法分子何以会把视线投向货物运输发票?对此山东省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作了分析。他们说,当前货运发票是由国税、地税两个部门进行管理,这样一来,两个税务机关的不同管理就造成管理上的脱节。由于运输发票的印制、发售、使用由地税机关负责,地税机关工作人员对运费发票的印制、发售、开具非常熟悉,但他们并不负责运费抵扣事项的审核;而国税部门对货运发票的版面设计、代码编制、防伪标识等不了解,特别是基层国税机关的工作人员,由于不能及时了解货运发票的相关信息,在对货运发票进行审核抵扣时很难辨别发票的真假。并且货运发票种类多,规格不一,更增大了对货运发票的审核难度。同时,由于国税机关不对运输发票实施日常管理,也难以及时发现运输发票开具使用中的问题,无法从源头上加强监控管理、减少运输发票抵扣环节中的税收流失。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当前山东省涉税违法犯罪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虚开、骗税、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依然猖獗,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外省职业犯罪分子频繁到山东省作案,与山东省个别纳税人相互勾结,偷逃骗税。二是周边省份接连发生涉税大案要案,各省普遍加大了打击力度,犯罪分子有向山东省转移作案的迹象。三是涉税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仅山东省国税局就接到举报案件437件。其中,上级批转33件,国家税务总局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的就有3件。四是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督办和直接查办案件涉及山东省企业数量较多,金额较大,对山东省经济、税收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胡金木介绍说,经过近千名稽查人员的努力,山东省国税局对全省17个市11249户涉嫌接受虚假货物运输发票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截至记者发稿时,山东全省共检查票面标明来自河北省运输发票63765份,涉及运费金额52.9亿元,税额3.67亿元。经查证,已确定取得虚假运输发票56538份,金额49.9亿元,查补税款、罚款3.37亿元,已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36亿元。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嫌疑人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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