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0楼goodz于2007-01-18 15:22发表的“怎样才能节税”:
尊敬的税官们好:
本单位是由父、子俩新注册的有限公司,子为法人代表。现在的厂房是占用了父亲个体户的厂房(个体户未注销,房屋产权为工商个体户厂名,且每年缴纳房产税),请问:此厂房不作任何变更手续的情况下能作为有限公司的房产吗?如不能,能以父亲个人的名义租赁还是以个体户名义租赁?出租方怎样才能少缴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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