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重视对预提费用异常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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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7-4-16 20:21
标题:
重视对预提费用异常的检查
企业的预提费用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允许企业在尚未支付前从成本中预提的各项费用。借方反映实际支付的预提费用,贷方反映先摊入成本而后支付的费用,贷方余额反映已经摊入成本尚未支付的费用。稽查人员在检查时应注意预提的项目与支付的项目是否一致。比如预提的是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而支付的是在建工程的利息。
还可以从预提费用账户借方的对应关系检查。如果预提费用贷方是成本的有关账户,应注意是否利用预提费用调节上下期利润。如果是往来账户,应注意是否转移实现的利润。按现行税法规定,在检查时如发现预提费用账户年终有余额的,应并入利润总额。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付或者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费用。在检查时应注意待摊费用的项目是否属于成本列支的范围。是否将不应该由成本列支的范围列入了成本。比如将在建工程以及请客送礼等支出记入了待摊费用的借方,然后逐步记入待摊费用的贷方。对待摊费用的检查应特别注意待摊费用的余额始终在借方,如果发现了贷方余额,说明多摊了费用,虚列了成本,应查明原因并调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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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9 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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