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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装修费、门头制作费 [打印本页]

作者: lxhlxh    时间: 2007-8-6 18:19     标题: 装修费、门头制作费

  尊敬的税官您好:
   某酒类企业为促进产品的销售,通过招商加盟,设立了一批专卖店。根据约定,酒厂需承担专卖店的装修费、门头制作费等,除此之外还会支付相应的补贴给加盟商用于专卖店的开办支出。
请问:
1、支付给专卖店的该类支出是否均可税前扣除?(如果均能取得相应发票)
2、酒类企业向加盟商支付的装修费、门头制作费等是否属于“业务宣传费”?还是作为促销费用,不受限制税前扣除?
3、对支付的补贴支出,是否属于捐赠?
作者: ywb    时间: 2007-8-7 16:05

引用:
引用第0楼lxhlxh2007-08-06 18:19发表的“装修费、门头制作费”:
  尊敬的税官您好:
   某酒类企业为促进产品的销售,通过招商加盟,设立了一批专卖店。根据约定,酒厂需承担专卖店的装修费、门头制作费等,除此之外还会支付相应的补贴给加盟商用于专卖店的开办支出。
请问:
1、支付给专卖店的该类支出是否均可税前扣除?(如果均能取得相应发票)
2、酒类企业向加盟商支付的装修费、门头制作费等是否属于“业务宣传费”?还是作为促销费用,不受限制税前扣除?
.......
您好!
专卖店一般都是由公司全资开设,属非独立的核算单位,故其与经营有关的收入、费用支出均应由酒类企业按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统一核算。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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