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会议提出八项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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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8-1-16 15:14
标题:
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会议提出八项新要求
江苏国税网讯 2007年1月10至11日,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缴”)工作布置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姜跃生到会,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开展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讲话。省局所得税处对今年的汇缴工作作出统一布置,提出了八项具体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周局长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深刻体会,积极贯彻,做好所得税各项工作。
二、今年的汇缴工作适逢企业所得税法新旧交替,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优惠政策清理,贯彻好各项过渡性政策,做好优惠税率、定期减免税、国产设备、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台账管理,防止管理脱节。
三、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工作,通过电子审核和纳税服务,提高电子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汇缴后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提供可靠基础。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局制定下发的《汇缴工作底稿》和《汇缴审核要点》来开展工作,重点审核纳税人收入总额、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提高汇缴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各地要在以往年度行业评估、数据比对的基础上,把发现的问题作为今年汇缴培训和汇缴审核的注意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减少和防止同样问题的发生。
六、各地要注意加强对基层分局汇缴工作的辅导和检查,省局将定期通报各地汇缴进度,并通过监控决策系统发布有关指标供各地参考。
七、各地在进行汇缴审核时,要注意对中介机构的涉税鉴证报告加以运用和审查,尤其注意将鉴证报告与涉税审批事项以及电子台帐进行比对,并制定对中介机构涉税鉴证报告进行评审的具体办法。
八、各地要注意总结本地区在汇缴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正式文件上报汇缴工作总结和税源分析,省局将召开汇缴总结会进行评比并纳入今年的考核项目。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讨论并一致表示,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周苏明局长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要求,以今年的汇缴工作会议为新起点,全面推进我省企业所得税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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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16日 14:32:11 编辑:金冈 来源: 江苏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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