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乘实施新税法之势 增加反避税工作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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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wb
时间:
2008-4-2 13:55
标题:
乘实施新税法之势 增加反避税工作深度和广度
本报讯 “2008年全国国际税收部门将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为契机,在学习研究新税法中增加的反避税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修订有关反避税的规章、制度。同时,还将加强反避税人才的培养和配备,对各种形式避税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反避税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王小平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小平说,近几年来,为全面提升反避税工作水平,全国国际税收部门已确立了从关联交易申报管理、信息基础建设到立案审查、结案监控、后续跟踪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各地结合外资经济发展水平及外资企业数量、规模等实际情况,已分别确定了各地区的反避税工作重点:东部沿海地区重点抓大案,突破无形资产等转让定价的难点问题;中部地区着重规范调查分析,提高调查水平,加大补税力度;西部地区从加强基础管理入手,每年筛选出一定数量的企业,做重点调查;对于那些避税嫌疑大、在全国设立多家子公司的跨国企业,则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相关省市进行联合调查,在全国统一部署反避税工作,形成打击避税行为的合力。
全国国际税收部门近几年着重加大了调查补税力度,使转让定价调查补税质量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转让定价调查补税入库近10亿元,比2006年补税增加近3亿元,增长47%。全国调整补税超过千万元的案件29个,共补税7.6亿元,占全年补税总额的76%,其中的一个案件补税超过了1亿元,是我国目前补税最多的反避税调查个案。
在加大对个案调查补税力度的同时,全国国际税收部门还采取了“以点带面”的行业调查模式,即首先在某一行业集中突破一两家大企业,然后利用可比性分析的成果启动全国行业联查,以此带动整个行业调查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王小平表示,转让定价调查补税力度的加大,推动了预约定价谈签工作的开展。一些跨国公司为了免于税务机关调查,使未来企业经营具有确定性,主动提出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年度关联交易定价进行谈判。近两年来,全国国际税收部门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以及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的规定,稳步推进预约定价谈签工作。截至目前,中日、中美、中韩之间均成功签署了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在反避税工作中,为了缓解反避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国际税收部门在反避税信息建设方面,采取了多渠道收集信息、加强已有信息整合利用的方式,来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其一,加强了与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并向国家统计局购买了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库。其二,2004年,在借鉴他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购买了包含全球35000家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比利时BVD数据库(英国、日本、韩国、法国等40多个国家都已将该数据库数据用于转让定价调查)。2007年又购买了美国标准普尔包含65000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数据库,为转让定价调查提供依据(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30多个国家已将该数据库用于转让定价调查)。其三,与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建立了情报交换机制,通过互换情报来进一步查处国际偷漏税和避税行为。2007年我国共向12个协定缔约国提出情报请求27份,全年共核查22个国家提出的专项情报156份。
王小平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反避税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奠定了新的基础。他说,新税法借鉴国外反避税立法经验,并且结合了我国十几年的国际税收工作实践,规定了内容丰富的反避税条款。新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不仅完善了现行的转让定价法律法规,还引入了成本分摊协议、资本弱化、反避税港避税、一般反避税规则以及针对避税调整补税加收利息等全新内容,使我国反避税法律、法规更加全面和具体,为今后打击各种避税行为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王小平表示,2008年,全国国际税收部门要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相关行业的反避税调查工作,提高反避税案件调查质量。在行业调查方面,将在前两年行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扩大反避税调查的行业范围,制定相应的反避税工作重点。在反避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将质量标准和要求贯穿反避税工作的各个环节,使每一个反避税案件都经得起诉讼和相互磋商的检验。具体来说,对避税疑点的认定要有事实和数据分析的支持;案件调查过程中要强化可比性分析和经济分析;制定调整方案要在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力争调整到位;要强化跟踪管理,防止避税行为反弹,充分发挥反避税工作的后续效益。此外,今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下,国际税收部门还将继续深化反避税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全面提高反避税工作质量。
人才和信息是反避税工作中的两柄“利刃”。王小平表示,200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下,国际税收部门将加大反避税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司、处级干部反避税培训班和为期7个月的反避税研修班等,并安排参训过的人员参与反避税实际工作。在反避税信息发掘利用方面,将进一步寻找、尝试其他数据信息,对有用的可比信息将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向全国推广;为了提升反避税调查调整的质量,在目前熟练使用BVD数据库的基础上,将着手应用新的标准普尔数据库,让反避税工作中数据的使用与世界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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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1 张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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