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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 将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等五司 [打印本页]

作者: ywb    时间: 2008-7-24 08:39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 将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等五司


2008年07月24日 07:13: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国家税务总局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7月17日正式下发。根据新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将进行机构改革,新组建五个司,包括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督察内审司、货物和劳务税司。

   
税务总局行政单位司局级领导职数由44名增加到50名,其中增设1名总审计师。国家税务总局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实施省(区、市)国税局机构改革。

    根据新的规定,税务总局在不改变现行的税款入库级次和属地征缴原则的基础上,将目前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的部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职能,以及总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统一并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另外,将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征收管理司等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能,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划入纳税服务司,充实和完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将信息中心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能,征收管理司除纳税服务以外的其他职能,各有关司局的信息化管理职能,整合划入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不再保留征收管理司,改革后,信息中心主要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工作。

    此外,税务总局还将审计司职能、巡视工作办公室的部分职能,法规司、财务司等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整合划入督察内审司,不再保留审计司和巡视工作办公室;将流转税管理司、进出口税收管理司的职能,整合划入货物和劳务税司,不再保留流转税管理司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税务总局下半年将实施省(区、市)国税局机构改革  
2008年07月23日 14:54:14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7月18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贯彻落实总局新的“三定”规定,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受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委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在会上作了动员和部署报告,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董志林主持。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钱冠林指出,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制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今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抓紧修订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职责、机构和编制的“三定”规定并上报国务院。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于7月17日正式下发。

    钱冠林指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机构设置自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在推进依法治税、保障税收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税收事业的发展,机构设置中存在的职责交叉、管理缺位、效率不高、专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如纳税服务的组织领导薄弱、税收信息化管理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对大企业的税收征管机制不健全、税务系统的执法监督力量分散等。此类问题若不尽快解决,将会影响税收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从更深层次上解决税务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次召开会议,经反复研究论证后,于今年初提出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机构改革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着力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为促进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机构设置更加符合税收科学发展的要求;保持内设机构数量总体不变,重点通过结构调整来优化组织架构;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薄弱环节,探索机构专业化设置;坚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紧密结合我国税收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主要任务是:设立纳税服务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理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职能配置,整合并强化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资源,规范部分机构的名称和职能配置,从整体上优化总局机关机构设置,促进机关职能向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廉洁型转变,管理机制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转变。经过持续努力,伴随税制改革、征管改革和税收管理信息化等项工作的推进,逐步建立既能体现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又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税务机关内设机构。

    钱冠林指出,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建纳税服务司。将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征收管理司等部门的纳税服务职能,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划入纳税服务司。充实和完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组建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将信息中心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职能,征收管理司除纳税服务以外的其他职能,各有关司局的信息化管理职能,整合划入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不再保留征收管理司。改革后,信息中心主要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工作。

    ——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不改变现行的税款入库级次和属地征缴原则的基础上,将目前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的部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职能,以及总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统一并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组建督察内审司。将审计司职能、巡视工作办公室的部分职能,法规司、财务司等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整合划入督察内审司。不再保留审计司和巡视工作办公室。

    ——组建货物和劳务税司。将流转税管理司、进出口税收管理司的职能,整合划入货物和劳务税司。不再保留流转税管理司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将所得税管理司更名为所得税司,地方税务司更名为财产和行为税司,计划统计司更名为收入规划核算司。更名后,按照减少交叉、规范统一的要求理顺各司局的职责。

    ——保留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国际税务司、稽查局、财务管理司和人事司。这6个司局的职责原则上不作大的变动,仅对个别方面作适当微调。

    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继续保留,职责不作调整。

    改革后,总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稽查局、财务管理司、督察内审司、人事司以及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总局机关人员编制不变。行政单位司局级领导职数由44名增加到50名,其中增设1名总审计师。

    这次机构改革涉及信息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2个事业单位的职责变动,其余事业单位的职责暂不作调整。今后,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将由中编办另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实施省(区、市)国税局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适应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会上,钱冠林公布了总局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名单。钱冠林布置了机构改革的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一是明确司局职能分工,二是做好编制核定工作,三是做好人员到位工作,四是做好交接工作,五是做好机构改革总结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决定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

    钱冠林指出,这次机构改革的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希望全局广大干部和职工以大局为重,以税收事业为重,同心同德,齐心协力,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保持队伍稳定。统筹安排,做到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以对党、对税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圆满完成这次机构改革任务,以良好的改革成果不断开创税收事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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