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问题,实质上是执行新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问题.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件精神,《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而对非上市企业,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暂不执行具体准则,仍然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逐步推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含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现行具体准则将最终被废止。
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企业情况,选择使用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