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排职工子女新成立的公司有税收优惠吗?
问:我公司为解决部份职工子女就业,计划帮助成立一个运输公司,由员工或子女筹资购置两辆车,一来解决公司设备运输,二来也可解决子女就业,请问国家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三、关于其他有关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见附件),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贵公司为解决部分职工子女就业成立的运输公司,单就解决职工子女方面现行税法没有税收优惠方面的规定,如果职工子女为城镇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就业群体,适用相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等就业方面的优惠规定。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 日期:2008-12-21